⑴ 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登記備案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企業)加快發展,規范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企業)的登記、設立、運作和監管,保護投資者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在天津濱海新區先行先試股權投資基金有關政策問題的復函》(發改辦財金[2008]1006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股權投資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募集的、專項用於對企業進行直接股權投資資金的集合。該基金應是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託管人託管的,並由投資者按照其出資份額分享投資收益,承擔投資風險的基金。
本辦法所稱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企業)是指接受股權投資基金委託,規范管理運營股權投資基金的公司(企業)。
第三條 依法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包括x公司制、合夥制、契約制和信託制。依法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企業)包括公司制和合夥制。
本辦法適用於依法發起設立、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募集總額不超過50億元人民幣(含50億元)的股權投資基金及其管理機構。經國務院或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發改委」)批准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及其管理機構不適用本辦法。
天津股權投資基金發展與備案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發展與備案管理辦公室」)是負責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企業)發展、備案和監管的職能部門(以下簡稱「發展與備案管理部門」)。發展與備案管理辦公室由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組成,在股權投資基金發展與備案管理業務上接受國家發改委的指導。發展與備案管理辦公室積極支持已在天津備案的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企業)向國家發改委申請備案。
第二章 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企業)的注冊登記
第四條 設立公司制和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企業),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辦理工商注冊登記。
天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企業)的注冊登記機關。
第五條 股權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企業),以股份公司設立的,投資者人數(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過200人;以有限公司形式設立的,投資者人數(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過50人;以合夥制形式設立的,合夥人人數(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過50人。以其他形式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投資者人數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公司制股權投資基金的注冊資本為1000萬人民幣。公司制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股份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少於500萬人民幣;公司制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少於100萬人民幣。注冊資本允許分期繳付,股權投資基金首期繳付不少於1000萬人民幣,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首期繳付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
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企業、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的出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規定執行。
以其他形式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的出資,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企業)所有投資者,均應當以貨幣形式出資。
第七條 股權投資基金的經營范圍核准為:從事對未上市企業的投資,對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投資以及相關咨詢服務。
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企業)經營范圍核准為:受託管理股權投資基金,從事投融資管理及相關咨詢服務。
第八條 公司制股權投資基金公司名稱核准為:「xx股權投資基金股份公司」、「xx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
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企業名稱核准為:「xx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普通合夥)」。
公司制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名稱核定為「xx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股份公司」或「xx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名稱核准為「xx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普通合夥)」。
第九條 公司制、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企業),在章程或合夥協議中應明確規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公開募集和發行基金。
第三章 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企業)的發展備案管理與投資運作
第十條 符合備案條件的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企業)注冊登記後,應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在天津濱海新區先行先試股權投資基金有關政策問題的復函》(發改辦財金[2008]1006號)向發展與備案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向發展與備案管理部門備案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
(二)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企業)的主要投資者最近2年持續保持盈利的財務狀況,未受過有關行政主管機關或者司法機關的重大處罰。
(三)公司制股權投資基金公司(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企業、契約制和信託制基金)的注冊資本(協議募集資金總額)不少於1億元人民幣、實收資本(首期認繳額)不少於2000萬元人民幣。公司制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股份公司實收資本不少於1000萬元人民幣。公司制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實收資本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
單個投資者對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額不得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四)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企業)有至少3名具備2年以上股權投資或相關業務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承擔投資管理責任,其中,至少有1名高級管理人員具備5年以上股權投資和經濟管理經驗。
前款所稱「高級管理人員」,系指擔任副經理及以上職務或相當職務的管理人員。
(五)投資方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六)有符合規定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分別承擔基金的管理責任和託管責任。基金管理人具有明確可行的基金管理計劃;基金託管人具有明確可行的基金託管計劃。
(七)發展與備案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向發展與備案管理部門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備案申請報告。
(二)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企業)工商登記文件與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三)基金發起人協議(基金合同、合夥協議)、基金管理公司合同(合夥協議)、章程、管理協議、託管協議等規范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企業)組織程序和行為的法律文件。
(四)投資者名單、承諾出資額和已繳納出資額的證明文件。
(五)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名單、簡歷。
(六)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企業)的主要投資者最近2年的財務報告。
(七)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八)備案申請書、基本情況表、高級管理人員情況表,一式三份並加蓋公章,審核通過後須提交其電子文檔。
(九)基金管理計劃書和基金託管計劃書。
(十)發展與備案管理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條 發展與備案管理部門在收到備案申請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審查備案申請文件是否齊全,並決定是否受理其備案申請。受理備案申請後,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審定申請人是否符合備案條件,並向其發出「予以備案」或「不予備案」的書面通知。對「不予備案」的,應當在書面通知中說明理由。
第十四條 經發展與備案管理部門備案且符合下列條件的股權投資基金及其管理機構,發展與備案管理部門支持向國家發改委申請備案:
(一)股權投資基金及其管理機構都在天津濱海新區登記注冊。
(二)金融機構認購(承諾認購)金額不低於基金總規模的1/3。
(三)國家發改委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五條 發展與備案管理部門已予備案的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企業),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的4個月內,向發展與備案管理部門提交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與業務報告,並及時報告投資運作過程中的重大事件。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系指:
(一)修改公司(企業)章程(協議)等重要法律文件。
(二)增減資本。
(三)高級管理人員或管理人、託管人變更。
(四)重大投資事項。
(五)清算與結業。
第十六條 發展與備案管理部門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對備案的股權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企業)和託管銀行提交的財務報告、業務報告與託管報告等進行年度審查。在必要時,對其投資運作進行不定期審查。
對未遵守本辦法規定進行投資運作的,發展與備案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在30個工作日內改正;未改正的,應當取消備案。
第十七條 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企業)應當按照審慎經營的原則,制定組織架構、內控制度、風險管理程序和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 為保護投資者利益和基金資產安全,原則上要求股權投資基金委託經銀監會認可的商業銀行託管基金資產。
基金未投資於企業的資金,只能存於銀行或用於購買國債等固定收益類證券。
第十九條 天津股權投資基金協會依據本辦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對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企業)進行自律管理,並維護本行業的自身權益。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解釋。
第二十一條 發展與備案管理部門應及時分析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金管理公司(企業)的發展情況,根據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本辦法。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⑵ 股權投資基金的管理辦法
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抄司司長昨日表示,由發改委起草的《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辦法》已形成草案,准備近期上報國務院,《辦法》將規范和促進我國股權投資的發展。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和北京股權投資基金協會主辦的「股權投資基金發展論壇」上作上述表示的。《辦法》完成向若幹部門的徵求意見後,在基金管理模式、募集對象資本管理要求和基本資質、管理規范上已基本得到共識。而國務院對該《辦法》高度關注,多次詢問進展,國家發改委將會加快上報,爭取盡早出台。 徐林還表示,當前非常適合股權投資企業快速發展。中國正在應對全球經濟衰退帶來的影響,政府除了在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貨幣政策方面採取各項措施之外,也需要高度關注股權投資基金等一些融資工具的發展,盡量滿足企業的股權融資需求。同時,也正是在市場不景氣的時候,企業兼並調整往往比較頻繁,股權投資也會有更多的發展機會。因此,當前加快中國股權投資行業的制度建設,對於擺脫經濟衰退的壓力,促進經濟盡快走向持續復甦的道路,具有特別積極的意義。
⑶ 珠海民行信業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珠海民行信業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年02月16日,主要經營版范圍為章程記載的權經營范圍:從事對未上市企業的投資、對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投資以及相關咨詢服務、股權投資、股權投資管理、資產管理,為企業資產重組、並購及項目投資、企業管理提供咨詢服務、企業策劃、財務顧問、金融知識培訓及推廣、市場調查及策劃等。
法定代表人:楊德強
成立時間:2015-02-16
注冊資本:1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40003000059852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
公司地址:珠海市橫琴新區寶華路6號105室-14335
⑷ 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內容
一、本規定的適用對象
(一)本規定所指股權投資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募集設立的對非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並提供增值服務的非證券類投資基金(包括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股權投資基金可以依法採取公司制、合夥制等企業組織形式。
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是指管理運作股權投資基金的企業。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企業是指藉助信託公司發行理財產品,在監管機構備案,資金實現第三方銀行託管,主要投資於證券市場的投資管理機構。
(二)本規定適用於本市注冊的內資、外資、中外合資股權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以及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企業,並且滿足以下條件:
股權投資基金的注冊資本(出資金額)不低於人民幣5億元,且出資方式限於貨幣形式,首期到位資金不低於1億元。股東或合夥人應當以自己的名義出資。其中單個自然人股東(合夥人)的出資額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以有限公司、合夥企業形式成立的,股東(合夥人)人數應不多於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東人數應不多於200人。
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設立的,注冊資本應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以有限責任公司形式設立的,其實收資本應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企業注冊資本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管理資產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二、規范股權投資基金的工商登記
(一)市各有關部門對股權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以及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企業,給予工商注冊登記的便利。
(二)股權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可在企業名稱中使用「基金」或「投資基金」。
(三)公司制、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在章程或合夥協議中應明確規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公開募集和發行基金。
(四)承擔管理責任的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的法定住所(經營場所),可作為股權投資基金企業的法定住所(經營場所)辦理注冊登記。
三、明確股權投資基金的稅收政策
(一)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和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不作為所得稅納稅主體,採取「先分後稅」方式,由合夥人分別繳納個人所得稅或企業所得稅。
(二)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執行有限合夥企業合夥事務的自然人普通合夥人,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不執行有限合夥企業合夥事務的自然人有限合夥人,其從有限合夥企業取得的股權投資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按20%的比例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三)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從被投資企業獲得的股息、紅利等投資性收益,屬於已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稅後收益,該收益可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直接分配給法人合夥人,其企業所得稅按有關政策執行。
(四)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的普通合夥人,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
(五)股權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含2年),凡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7號)規定條件的,可按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四、加大對股權投資基金的支持力度
(一)自本《規定》實施之日起,新注冊的股權投資基金可享受以下政策:
以公司制形式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根據其注冊資本的規模,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未經國務院或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股權投資企業或管理企業,根據注冊資本金和累計實收資本以及注冊後一年內從事股權投資行為,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其中,注冊資本金或累計實收資本10億元人民幣(含10億元人民幣)以上的,補助1000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金或累計實收資本5億元人民幣(含)以上的,補助800萬元人民幣;1億元人民幣(含)以上的,補助500萬元人民幣。
五、推動股權投資基金業的規范健康發展
(一)規范發展股權投資基金行業協會,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加強行業自律管理方面的作用。
(二)積極引入專業的股權投資基金評級機構,以市場化的方式推動股權投資基金評估體系的建立,引導股權投資基金規范健康發展。
(三)市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股權投資基金行業的監督管理、風險預警及處置工作,依法打擊利用股權投資基金名義進行的各類非法集資活動。
中國股權投資基金與創業投資協會籌備組組長邵秉仁表示,《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辦法》應盡快出台,「要從國家大局出發,從當前經濟之需要出發,從社會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發展股權基金的重大意義,從而摒棄部門利益,減少行政扯皮,提高行政效率」。
據不完全統計,在中國內地市場活躍的股權投資基金共568隻,募集資金共計3095億美元。其中外資324隻,募資總額2954億美元,占總募集金額的95%以上。而本土資金真正注入到股權投資中的微乎其微。「對於中國這樣一個資金充裕的經濟發展體來說,當前的狀況表明股權投資基金發展任重道遠。」邵秉仁說。
從投資情況看,2008年有734家企業獲得股權投資,總投資額162億美元,大量的基金並未實實在在地進行投入。為此,邵秉仁表示,在滿足企業融資特別是 中小企業融資方面,股權投資並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當前亟需股權投資行業的快速發展。
《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辦法》明確了對PE行業適度監管的政策指向和基本監管框架。《辦法》的出台為私募(PE)提供了運作的基本藍圖。「從PE不吸收公眾存款且總體規模很小的行業特點看,不應該監管。適度監管有助於行業的發展,比如國家管理部門對合格管理者和機構投資者有統一規定,會吸引更多社會資金進入,有助於這個新興行業發展。」在我國的資本市場監管體系中,重點監管的對象往往是涉及公共利益的領域。而對於民間的投資行為,如果不觸及非法集資等法律紅線,監管機構一般不會予以干涉。隨著私募股權基金日漸流行以及影響力的日益擴大,有關部門不得不把對民間資本的宏觀控制權囊入手中。
目前,盡管國內熱心股權投資的人很多,但我國股權投資市場的發展還處於初始階段。中國股權投資基金與創業投資協會籌備組的組長、北京股權投資基金協會榮譽會長邵秉仁表示,據不完全統計,在中國內地市場活躍的股權投資基金大約有568支,總募集資金額為3095億美元。其中外資基金324支,募集總額為2954億美元,占總募集金額的95%以上。「本土的資金真正注入到股權投資裡面的微乎其微,這樣的現狀使我們清醒的看到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的道路相當長遠。」他說。
「而從政府層面看,法規嚴重滯後,政策不相配套,限制了股權投資的發展。」邵秉仁表示。實際上,眾多投資界的業內人士對《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辦法》出台的渴望溢於言表。但《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辦法》似乎總是「雷聲大、雨點小」,雖然已經醞釀了好幾年,但由於在一些具體問題上各個相關部門的看法不能統一,該辦法遲遲未出台。
「國家在一個統一的規范出台之後,也要營造一個更加寬松的環境,過多的監管也可能會使創新思想受到限制。」全國工商聯並購公會會長王巍則表示。
盡管國家層面的政策尚未出台,但是有些地方為促進股權投資基金業的發展已經行動起來,北京、天津、上海和深圳等地都在自己的管理許可權范圍內,頒布實施了促進當地股權投資企業發展的具體辦法,同時各地也自發成立了股權投資協會等行業的自律組織。
北京市今年年初頒布了《關於促進股權投資基金業發展的意見》,為PE行業在北京發展制定了系統配套的優惠政策,明確了有限合夥制股權基金的稅收政策等。據悉,目前,《關於促進股權投資基金業發展的意見》的實施細則正在緊鑼密鼓的制定當中。
協調需加強國家發改委此前一直在起草《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現在將其更名為《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辦法》,而原本要制定的試點總體方案也被該辦法代替。但是,由於辦法的出台需要多個部門協調,一直處於難產狀態,「方案幾易其稿,每次都有很大變動,但一直未能達成共識。」一位多次參與方案起草的人士表示。而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是相關部門對許可權的爭奪。比如,關於PE成立是審批制還是備案制的爭論中,討論稿曾規定規模在50億以上的要審批,也曾考慮規模在50億以上且國資出資的實行審批,「如果要審批,審批權屬於發改委還是國資委呢?」一位業內人士指出了問題症結。
但業內對辦法及相關配套措施則可說是望眼欲穿。北京股權投資基金協會會長方風雷多次呼籲,建議有關監管機構鼓勵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社保基金等大型機構投資者設立基金;建議有關部門盡快制訂有限合作制企業的登記制度,並盡快依據合法合理原則,完善稅收優惠政策。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建議,金融監管部門應該盡快明確金融機構投資股權基金的原則。保險、證券、銀行、信託投資公司盡管自有資金很少,但它們籌集了許多資金,應該指定規則明確它們能不能夠做有限合夥人。
盡快完善相關政策對於工商登記、機構投資者投資、證券登記和稅收等相關政策,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何小鋒認為,相關部門不用非要等到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辦法出台後再制定這些政策,而是應該盡快完善相關政策。 《合夥企業法》出台後,本土新設立的有限合夥機構也越來越多,但由於合夥企業法還沒有相關的實施細則,各地工商部門在注冊登記時方式各異,甚至有些地方的工商部門拒絕給予注冊登記。吳曉靈呼籲,應盡快明確合夥制股權投資企業的工商登記辦法。何小鋒指出,PE能在大多沿海城市工商局登記注冊,而一些落後地區卻往往不給注冊,這使得這些地區不能享受到PE投資帶來的好處。而此次國務院辦公廳提出這一問題,相信會對注冊問題起到推動作用。
一些地方也出台了稅收政策,有助於有關部門在制定政策時參考。北京市日前表示,將出台政策避免對股權投資基金雙重征稅,擬將合夥制股權基金和合夥制股權基金的管理企業不認定為所得稅的納稅主體,採取「先分後稅」的方式,由合夥人分別繳納個人所得稅。對個人有限合夥人,按照股息、紅利等資本利得項目按2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個人普通合夥人暫定按照股息、紅利等資本利得項目按2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合夥制股權基金從被投資企業獲得股息、紅利等投資性收益,不再重復徵收企業所得稅。吳曉靈呼籲,政府應該盡快明確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的稅收政策。
依據有關規定,機構開立證券賬戶必須為法人,而有限合夥企業不是法人組織,因此不能開立證券賬戶。業內人士指出,此規則當初所限定的非法人機構,主要是針對像合夥制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智合型的合夥機構,而合夥制的創投企業是資合型的經濟組織,是經濟實體而不是只提供智力服務的機構。上海市有關部門此前表示,下一步要著力解決的問題,包括讓在滬注冊的創業投資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可以合法地開證券市場賬戶。吳曉靈認為,目前已有許多在開戶管理辦法之外給予開戶的先例,現在不是開與不開的問題,而是對賬戶的監管原則問題。
政策滯後限制發展PE被迫「隱身」或「多棲」
在融洽會期間舉行的第二屆中國股權投資基金年會上,全國政協人口資源與環境委員會副主任、中國股權基金和創業投資協會籌備組組長邵秉仁指出,到目前為止,在中國內地市場活躍560多家股權投資基金中,總募集金額達到3095.1億美元,其中外資基金共324支,占募集總金額的95%以上。無論數量和募集資金的情況,基本還是外資為主。這與業內盼望的股權投資發展狀況相差甚遠。
實際上,投資於成長期企業股權的股權投資基金,制度設立長期處於空白,甚至連名稱都不統一,既有產業投資基金,也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等多種稱呼,缺乏規范。
記者采訪中,很多基金合夥人或管理公司反映,由於國內與PE相關的政策、法規都不是非常明朗,而且不具備連續性,缺少一個清晰、長期的規劃,導致了PE的生存環境惡劣。PE變成了多棲動物,什麼樣的存在形式都有,不少「地下黨」隱身作戰。針對PE的政策和法規的出台,「等候一輩子,熱鬧一陣子」,證明管理層對PE認識還不夠清晰,還猶豫不決。
但參加本次融洽會的不少業內人士對我國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辦法能否盡快出台仍持樂觀態度。他們認為,一方面,中國的產業已經發展到了一個全面提升技術水平、整合生產能力、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的階段,發展股權投資基金非常重要。另一方面,在當前經濟下行的情況下,長線資金投入對於刺激經濟有很大幫助,推出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辦法的時機正在成熟。
⑸ 上海瑞金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名稱: 上海瑞金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號: 310000000122188
法定代表內人姓名: 王永容澤 住所: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富特西一路115號2號樓2層D1部位
注冊資本: 10000.000000 萬人民幣
企業狀態: 確立 公司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國內合資)
成立日期: 2013年12月09日 營業期限: 2013年12月09日 至2043年12月08日
登記機關: 上海市工商局 受理機關: 上海市工商局
經營范圍: 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資產管理,實業投資,企業管理咨詢,商務咨詢,市場營銷策劃,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口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⑹ 排排網:國家和地方對私募股權有啥優惠政策
(一)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層面
註:為便於分析,收入類型以居民納稅人的股息、紅利收入與股權轉讓所得為主,稅負限於流轉稅與所得稅(含個人所得稅及企業所得稅)。
(一)基金層面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組織形式主要包括公司制、合夥制以及契約制三種模式。在合夥企業可以開設股東賬戶之前,我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以公司制的形式存在,相關的稅收優惠制度也是以公司制企業為主。近年來,設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以合夥制為主,也有一些基金以契約制的形式存在。
對於公司型基金而言,在股權投資業務中,項目股息、分紅收入屬於股息紅利所得,不屬於增值稅征稅范圍;項目退出收入如果是通過並購或回購等非上市股權轉讓方式退出的,也不屬於增值稅征稅范圍;若項目上市後通過二級市場退出,則需按稅務機關的要求,計繳增值稅。根據稅法的相關規定,公司型基金從符合條件的境內被投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股權轉讓所得,按照基金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見表1)。
表1 公司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