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澳創私募基金有三月,六個月,一年的,五萬,十萬就可投,靠譜嗎
聽您的描述,個人來建議還是源不要投資為好。私募基金本身就不能公開。而且,私募基金起點為100萬,個人投資者近三年,收入不低於50萬,凈資產不低於300萬。這個是最低的要求。
像您說的,三個月,六個月,一年。很明顯,會做了資金的分拆。10萬可以投,更是做了資金的分拆。所以是屬於違規的。資金安全無法得到充分的保障。
個人認為資金池,或者是以此融資圈錢目的更明確。還是?遠離為好!
B. 資管新規昨日正式通過,私募基金將受到哪些影響
重點增加了對資金池的整治,嚴格定義了期限錯配和剛性兌付;禁止開放式產品投資股權類資產;再次強調第三方獨立託管,但可以由關聯公司為資管子公司進行託管;同時提高了私募產品合格投資者認定標准。
C. 私募基金不是不能做資金池嗎
不能發資金來池項目
不同資產源管理計劃進行混同運作,資金與資產無法明確對應;(2)資產管理計劃未單獨建賬、獨立核算,多個資管計劃合並編制一張資產負債表或估值表;(3)資產管理計劃在開放申購、贖回或滾動發行時未進行合理估值,脫離對應資產的實際收益率進行分離定價。」
主要應該是禁止滾動發行和期限錯配吧
D. 中國市場上的理財種類及產品劃分我需要了解的是理財的種類如:P2P、資金池、私募、基金等等
你所說的這些個東西,除了資金池不算是一種理財產品外其餘的算是金融類的衍生版產品。至於P2P,私募PE,VC,還有陽光權私募這些的話,是根據不同的資質不同的金融機構做出來的不同的金融理財產品。P2P屬於人人借貸的那種,是屬於民間借貸的類型,現階段沒有監管部門,有一些網貸公司自己做的一些歌理財產品,主要靠擔保公司作風控,或者是自己的風險保障金。而私募PE也就是私募股權基金,是有一些基金公司做的一種大額的金融產品,起點比較P2P高一點,在風控方面可能更嚴格一點,至於陽光私募的話是和證券公司有合作的基金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其安全性更好一點!如果說真的安全,那是沒有的,就是看公司自己的風控能力,如果風控嚴格的話都是可以的。
E. 私募基金公司的資金池可以用一般戶嗎
日前,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決定對中信信誠違規開展資金池業務的行為採取暫停備案六個月的紀律處分,並責令中信信誠對有關資產管理計劃進行清理和整改。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強調,違規開展資金池業務違背資產管理業務本質,極易形成投資者剛性兌付預期,滑向龐氏騙局,金融風險潛藏期長,一旦爆發,就會給投資者造成重大損失,危害性極大。中國證監會和協會嚴禁證券投資基金行業開展資金池業務,多次明令禁止,今後將繼續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對違規資金池業務進行甄別,對涉及機構從嚴處理,對資金池業務進行全面清理,不留死角。
全行業要進一步認識資金池業務的危害性,嚴守從業底線,堅決遠離灰色地帶,堅決不打違規擦邊球,絕不能用形式合規掩蓋實質風險,絕不能脫實向虛,絕不能以投資者利益為代價而謀取機構自身利益,絕不能用眼前利益犧牲長遠發展。全行業應當以查處的典型資金池案例為戒,汲取教訓,認清形勢,對已經開展的資金池業務進行清理,自覺杜絕資金池業務。
全行業要以全局和長遠發展為重,堅守資產管理行業本質,堅持投資者利益至上,向投資者充分信息披露,對投資資產進行公允估值,保證資金來源與資產運用的流動性匹配和對應關系,合規發展,專業投資,加強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將持續強化執法執紀力度,嚴格履行紀律處分程序,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查處違法違紀行為,公開查處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加強風險防範,真正形成優勝劣汰的競爭格局,真正維護守法合規的行業秩序,真正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資金池業務分類特徵及處罰案例
本文介紹資金池業務的監管規定、違規案例及資金池的類型和特徵。
一、監管規定
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從事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證監辦發[2014]26號)和《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落實資產管理業務「八條底線」禁止行為細則(2015年3月版)》,中國證監會和基金業協會明確規定,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得開展資金池業務。
二、違規案例
日前,基金業協會決定對中信信誠違規開展資金池業務的行為採取暫停備案六個月的紀律處分,並責令中信信誠對有關資產管理計劃進行清理和整改。違規案例具體情況如下:
2014年8月13日,中信信誠管理的「中信信誠穩健收益3號金融投資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穩健收益3號」)設立第2期,資金規模4億元,用於受讓YL集團持有的下屬企業的股權收益權,資金用途為用於滿足YL集團及下屬公司的生產運營流動資金需求,投資期限為6個月,由YL集團按照年化12.5%的回購溢價率對股權收益權進行回購。8月19日,穩健收益3號收到以投資顧問費名義劃付的款項800萬元。9月3日,穩健收益3號向中信信誠管理的「中信信誠現金管理金融投資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劃付款項800萬元。
2014年9月23日,穩健收益3號收到第1期投資本金3060萬元,同日,穩健收益3號清退了第1期資金3103萬余元,並將43640.19元結轉至第2期。穩健收益3號第1期與第2期沒有任何關聯。
2015年2月2日,中信信誠決定將穩健收益3號第2期所持有的YL集團下屬企業的股權收益權投資期限延長1年,提高延長期內回購溢價率至15%。
穩健收益3號第2期的初始資產委託人為中信信誠管理的「中信信誠現金管理金融投資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中信信誠月悅盈8號金融投資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中信信誠短期理財A型18號金融投資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和「中信信誠短期理財A型19號金融投資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等4隻金融投資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期間經過多次轉讓,2015年4月3日,穩健收益3號第2期的資產委託人為中信信誠管理的11隻金融投資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上述金融投資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為每天開放、每月或者每季度定期開放的現金管理類資產管理計劃。每天開放的金融投資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使用攤余成本法按照10.5%的利率對穩健收益3號第2期進行估值;每月或者每季度定期開放的金融投資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在開放期前將其持有的穩健收益3號第2期份額轉讓給中信信誠管理的其他不處於開放期或者每天開放的現金管理金融投資專項資產管理計劃,轉讓價格按照10.5%的利率和對應持有期限採用攤余成本法計算。中信信誠每月或者每季度定期開放的金融投資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一直按照預期年化收益率向投資者支付投資收益。
截至2015年6月,中信信誠共有幾十隻資產管理計劃相互關聯並採用上述模式運作。這些資產管理計劃可以分為三類:一是每日開放的現金管理類資產管理計劃(現金管理計劃),總規模約300億元,按照貨幣基金的估值方法計算並發布年化收益率,投資者可以按此進行申購贖回;二是每月或每季度開放的短期理財類資產管理計劃(短期理財計劃),總規模約150億元。短期理財計劃的開放期交錯安排,投資者在開放期內按照既定的預期收益率申購贖回。三是類似穩健收益3號的資產管理專項計劃用於投資非標資產(非標專項計劃),存續期都在一年以上。現金管理計劃和短期理財計劃合計總規模的最多約50%投向非標專項計劃。當某隻短期理財計劃進入開放期時,其持有的非標專項計劃會轉讓給其他不在開放期的短期理財計劃和每日開放的現金管理計劃,待開放期結束後再認購其他進入開放期的短期理財計劃轉讓的非標專項計劃,或認購其他非標專項計劃。
基金業協會強調,違規開展資金池業務違背資產管理業務本質,極易形成投資者剛性兌付預期,滑向龐氏騙局,金融風險潛藏期長,一旦爆發,就會給投資者造成重大損失。中國證監會和基金業協會嚴禁證券投資基金行業開展資金池業務,今後將繼續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對違規資金池業務進行甄別,對涉及機構從嚴處理,對資金池業務進行全面清理。
三、資金池的類型和特徵
根據監管法規並結合實踐經驗,筆者將資金池業務歸納為以下幾種情形:
1、期限錯配
期限錯配是指資產管理計劃定期或不定期(如3個月、6個月)進行滾動發行或開放,資金投向存續期比較長(如3年、10年)的標的(如信託計劃、資產管理計劃、有限合夥份額等),投資者的投資期限與投資標的的存續期限、約定退出期限存在錯配,且資金來源與項目投向無法一一對應。
理論上講,對於滾動發行募集短期資金投資於長期投資項目的(「長拆短」),如果每筆資金的投資都能確保資金與項目一一對應,可以不視為資金池。但是在目前監管環境下,任何「長拆短」的期限錯配都存在被認定為違規的可能,除了確保資金與項目一一對應以外,還必須特別注意前一期兌付的本金、收益應當完全來自融資方還本付息或投資產生的現金流,而不是後一期投資者的參與資金。
例如,中信信誠的上述資產管理計劃資金來源與資產運用的流動性無法匹配。現金管理計劃每日開放,短期理財計劃每月開放或者每季度開放,但是投資標的非標專項計劃存續期都在一年以上。為了應對開放需要,現金管理計劃和短期理財計劃對非標專項計劃進行內部交易,短期理財計劃滾動發行,從而互相拆借流動性。
2、混同運作
一是不同資產管理計劃進行混同運作,資金與資產無法明確對應;例如多個資產管理計劃交叉投資於多個標的資產的情形,即「資金池」對接「資產池」。二是資產管理計劃未單獨建賬、獨立核算,多個資產管理計劃合並編制一張資產負債表或估值表;例如單一資產管理計劃下分成若干「子賬戶」,雖然每個子賬戶的投資都能確保資金與項目一一對應,但共用一張財務報表,未單獨建賬核算。
例如,中信信誠的上述資產管理計劃存在不同資產管理計劃混同運作。2014年8月13日至9月23日,應當分別備案的兩個不同的資產管理計劃以1期和2期的名義在穩健3號同時存在。中信信誠管理的其他非標專項計劃也存在上述混同問題。
3、分離定價
分離定價是指資產管理計劃在開放參與、退出或滾動發行時未進行合理估值,脫離對應資產的實際收益率、凈值進行分離定價;例如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於非標資產後,雖然發生了投資損益但未進行估值,之後資產管理計劃開放,管理人自行確定以單位份額凈值1元接受投資者參與,造成實際價值與人為定價的背離。
對於投資標准化證券的資產管理計劃產品,如果能夠進行公允估值,投資者按照凈值參與、退出,且退出資金沒有得到任何本金和收益保證,則不屬於資金池。
例如,中信信誠的上述資產管理計劃未能進行合理估值。現金管理計劃在投資范圍不符合貨幣基金有關規定的情況下,不得使用貨幣基金的估值方法。短期理財計劃不得對非標專項計劃簡單採用攤余成本法進行估值,脫離對應資產的實際收益率進行分離定價,應當參照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規范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務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08]38號)的規定,合理確定投資品種的公允價值。
此外,中信信誠的上述資產管理計劃未能進行充分信息披露。中信信誠未向投資者披露內部交易模式,未向投資者披露非標專項計劃的有關情況。投資者投資決策的主要依據是中信信誠提供的現金管理計劃和短期理財計劃的收益率水平以及中信信誠的信用狀況。在此情況下,投資者極易形成「剛性兌付」預期。
4、例外情形
1)風險處置
根據基金業協會擬對《八條底線細則》修改的討論意見,資產管理計劃所投資資產發生不能按時收回投資本金和收益情形的,資產管理計劃通過開放參與、退出或滾動發行的方式由後期投資者承擔此類風險,但管理人進行充分信息披露及風險揭示的,可以不認定為資金池。
這種情形為管理人的項目風險處置明確了一條可行路徑,但是管理人應特別注意,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務必做充分,須讓投資者明確了解、認可其委託資金最終用於投資已發生風險預警或風險事件的項目,如果募集時已有具體的風險處置計劃,也應一並向投資者充分披露。
2)先募後投
實踐中存在這類情形:資產管理計劃募集時尚未確定具體投資項目,成立後再由管理人篩選投資項目並運用委託財產,而且資產管理計劃運作期設有開放期。
如果該資產管理計劃確實是採用了多樣化的組合投資策略,而且可以准確估值,並按照估值開放參與、退出,那麼就滿足了基本的合規性要求。但該種情形要特別注意:一是要確保估值方法的合理性、公允性,不能變相包裝為按固定收益退出;二是要確保所投資資產確實屬於組合投資標的,不能實際投向少量長期限、非標資產,實際上又構成期限錯配;三是在募集時資產管理合同中應當明確約定標的篩選原則、投資策略等事項。
F. 私募排排:私募基金如何做到募集方式合規性
私募風控需要注復意一制下問題:
一、了解產品募集流程
二、注意合格投資者問題
三、注意投向的合規問題
四、注意結構化產品的杠桿問題、
五、注意產品推介中的保底收益問題
六、注意運作中形成「資金池」問題
七、注意關聯交易問題
八、注意運作中策略變動問題
九、注意信息披露與風險提示問題
G. 私募基金產品分類 比如 結構化 非結構化 我是最近才聽到私募的。。。。
結構化泛指資本市場杠桿化的,比如結構化傘形信託1:3配資,即出資方出1000萬可獲得專3000萬的配資,但需要在信託賬屬戶操作,防止風險以及風控需要。在有限合夥產品和信託質押產品也有結構化,原理一樣。借數倍於自己的錢。
Tot指資金池,信託公司通過發行產品來募資,有預期年化收益,但沒有特定投向。
券商集合理財,之前類似基金理財,發產品募資然後投向股市或者其他領域,無預期收益。從2013年來由於監管對券商的放鬆,券商集合理財逐漸與信託公司產品一致了。
H. 資管產品剛性兌付違規配資資金池是什麼意思
證監復會將落實依法從制嚴全面監管要求,繼續做好完善制度供給等工作。在規范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私募資管業務方面,將嚴厲打擊資管產品剛性兌付、違規配資、資金池等觸碰底線的行為,嚴格限制子公司非標融資類、嵌套投資類業務,強化對結構化產品的監管。機構應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圍繞自身資源稟賦,審慎開展私募資管業務。
I. 私募基金固定收益類有哪些
信託資管契約型基金3大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