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監管,存管和託管之間的區別是什麼
1、對資金的動用許可權不同:
存管可以隨時動用資金,託管不接觸資金,監管僅限平台的風內險備用金,不容包括投資者的投資資金。
2、第三方對資金的管理不同:
存管第三方機構沒有監督資金流向的義務,託管第三方直接管理、監督投資資金的去向和用途,監管第三方會定期出具監管報告,對風險備用金的總額、流向、用途等信息進行披露。
存管是指P2P平台將交易資金、風險備用金等存放在第三方賬戶中,常見的有銀行賬戶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賬戶。在,。也就是說,如果只是資金存管,第三方不會對資金的存取做任何限制,因此,存管並不能有效保障投資者的資金安全,也無法避免平台跑路情況的發生。
3、風險不同:
託管模式下,平台不能隨意動用資金,而是由第三方託管機構對資金進行管理,這樣可以大大降低平台倒閉或跑路對投資者造成的損失。存管和監管對平台的風險金進行監管,風險較大。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p2p (互聯網金融點對點借貸平台)
⑵ 私募基金中基金託管人和基金服務機構有什麼區別
託管人是監管機構批準的具有託管資格的金融機構,目前主要是大銀行和十三家版大的券商;而基金服權務機構類似於外包機構,將私募機構中的一些除投資以外的低附加值或者技術處理復雜的工作承接過來,比如估值核算和ta登記
⑶ 私募基金必須要有募集監督機構與託管機構嗎
私募排排網為您解答: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專私募屬基金管理人應當向中國基金業協會報送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及其監督機構信息。這就是說,每隻私募基金都必須要有募集監督機構。
在實操過程中,募集監督往往與託管掛鉤,統一稱為外包服務,很多人會將兩個概念混淆,在此需要特別提示的是:私募基金募集監督機構不等同於託管機構,私募基金可以無託管機構,但必須要有募集監督機構。
⑷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區別
基金託管人又稱基金保管人,是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在證券投資基金運作中版承擔資產保管、權交易監督、信息披露、資金清算與會計核算等相應職責的當事人。基金託管人是基金持有人權益的代表,通常由有實力的商業銀行或信託投資公司擔任。
基金管理人是指具有專業的投資知識與經驗,根據法律、法規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約的規定,經營管理基金資產,謀求基金資產的不斷增值,以使基金持有人收益最大化的機構。在我國,按照《暫行辦法》的規定,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擔任。基金管理公司通常由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發起成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
⑸ 「資產管理」與「私募基金」的區別
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區別如下:
1、募集的對象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對象是廣大社版會公眾,即社會不權特定的投資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對象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包括機構和個人。
2.募集的方式不同。公募基金募集資金是通過公開發售的方式進行的,而私募基金則是通過非公開發售的方式募集,這是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最主要的區別。
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基金對信息披露有非常嚴格的要求,其投資目標、投資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則對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較強的保密性。
4.投資限制不同。公募基金在投資品種、投資比例、投資與基金類型的匹配上有嚴格的限制,而私募基金的投資限制完全由協議約定。
5.業績報酬不同。公募基金不提取業績報酬,只收取管理費。而私募基金則收取業績報酬,一般不收管理費。對公募基金來說,業績僅僅是排名時的榮譽,而對私募基金來說,業績則是報酬的基礎。
6.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除了一些基本的制度差別以外,在投資理念、機制、風險承擔上都有較大的差別。
⑹ 私募排排網:私募基金託管認識誤區有哪些
私募基金託管不等於私募監管
當前,私募基金並沒有強制要求託管。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基金合同約定私募基金不進行託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建立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私募基金的託管人除了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外,還可以由其他金融機構擔任。而對於那些需要商業銀行作為託管人的私募基金來講,在賬戶安全方面,根據《基金法》,託管銀行的職責主要在於「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對所託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保基金財產的完整與獨立」。
根據中央編辦印發的《關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證監會負責私募基金的監督管理,實行適度監管,保護投資者利益。《通知》中也並未賦予託管銀行甚至銀行業監管機構對私募基金的監管職責。
私募基金託管不等於財產保全
在投資者的財產保護方面,按照《基金法》的要求,作為私募基金託管人的商業銀行具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等職責,這里的「安全保管」「及時辦理清算」是指託管銀行保障資金安全流轉,及時辦理資金交收。
一般來講,託管銀行通過對私募基金的資金閉環管理,監督資金流轉,實現資金與指令的隔離,以此保障基金的資金安全。但這並不等於託管銀行對基金財產具備保全的職責。一旦資金從託管賬戶中劃出,託管銀行隨即喪失對基金資產的控制權,尤其是對於一些私募基金主要用於投資未上市的公司股權,私募基金的投資運作過程中涉及到企業管理、公司財務、資本市場、交易結構等與投資者資金盈虧息息相關的環節,而這些關於私募基金投資運作的環節已經遠遠超過了託管銀行的職責和能力之外,託管銀行自然不可能也不應該與投資者的財產保全相關聯。
私募基金託管不等於剛性兌付
在各類投資產品中,私募基金可能獲得的收益較高,但投資者面臨的風險也較大。因此,《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同時也對私募基金的投資者在投資准入門檻上也做了相應的規定。
而對於私募基金的風險提示方面,《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中明確禁止募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推介私募基金時,誇大或者片面推介基金,違規使用「安全」「保證」「承諾」「保險」「避險」「有保障」「高收益」「無風險」等可能誤導投資人進行風險判斷的措辭。從相關的法規和管理辦法上講,私募基金明確了投資者需要風險自擔。4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等發布的《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強調打破剛性兌付、防控金融風險等要求。證監會也多次表態,明確要求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禁止剛性兌付。
⑺ 私募股權基金的銀行託管和銀行監管有什麼區別,對於投資者兩種哪種更好一些
銀行託管,只是資金託管在銀行,保證了資金的安全。
銀行監管,是指銀行監督私募基金管理者的遵守基金協議等各種協議,限制其不正規的運作。這個更靠譜。
⑻ 私募基金的監管框架是怎樣的
私募基金監管機構與法律
私募基金分為股權投資基金與證券投資基金兩類。根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發布的《關於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2013年6月)規定,這兩類私募基金所屬的監管機構均是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此之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登記和管理歸口發改委,發改委管理期間還未完善監管體系)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授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制定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該《辦法》是目前私募基金最直接的法律規范。
⑼ 私募基金資金監管的規定有哪些
銀行託管,只是資金託管在銀行,保證了資金的安全。銀行監管,是指銀行監督私募基金管理者的遵守基金協議等各種協議,限制其不正規的運作。這個更靠譜。
⑽ 如何區分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
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區別如下:
1、募集的對象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對象是廣大社會公專眾,即屬社會不特定的投資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對象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包括機構和個人。
2.募集的方式不同。公募基金募集資金是通過公開發售的方式進行的,而私募基金則是通過非公開發售的方式募集,這是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最主要的區別。
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基金對信息披露有非常嚴格的要求,其投資目標、投資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則對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較強的保密性。
4.投資限制不同。公募基金在投資品種、投資比例、投資與基金類型的匹配上有嚴格的限制,而私募基金的投資限制完全由協議約定。
5.業績報酬不同。公募基金不提取業績報酬,只收取管理費。而私募基金則收取業績報酬,一般不收管理費。對公募基金來說,業績僅僅是排名時的榮譽,而對私募基金來說,業績則是報酬的基礎。
6.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除了一些基本的制度差別以外,在投資理念、機制、風險承擔上都有較大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