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資的項目基金逾期怎麼維權
私募基金出現問題的主要原因是資金斷鏈,出現問題後,刑事手段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有限合夥人可以自行聯合起來維權,爭取與相關負責人達成還款計劃,再依據此計劃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這樣有利於事情的盡快解決。
一、私募基金逾期或違約的而主要原因分析
現實中,私募基金出問題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內控不嚴、第三方監管缺位、管理團隊利慾熏心、GP權利過大、LP忽視權利行使等,以上都是問題產生的表面原因、形式原因,真正的問題在於私募基金資金鏈斷鏈,無法支付高額利息,導致相關負責人跑路,相關問題隨之產生。
通過公安機關對幾個基金跑路案件的調查發現,資金斷鏈的主要原因是私募基金公司編造部分虛假的、不存在的一些項目,以吸引投資人的投資,但是,當到了支付相關高額利息的時候,卻沒有了資金來源。如果基金公司僅僅是編造了一個虛假項目,那麼其他真實項目的投資盈利,可能會填補相應的利息,但是虛假的項目多了,造成的資金缺口會比較大,填補起來就存在困難,加上經濟形勢不好,問題就會很容易發生。
在公安機關偵查過程中,相關基金負責人交待,他們當初做項目的時候,都是真的項目、好的項目,由於利息較高、好項目比較難找,投資盈利短時間內又無法實現,為了支付高額利息,他們不得不編造一些假項目,以吸引投資人的投資,用這些投資款再支付前期的相應利息。
當相關基金負責人發展到這個程度,那麼他們就涉嫌構成集資詐騙罪或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他們已經走上了刑事犯罪的不歸路,將會面臨牢獄之災。但如果基金公司做的都是真實存在的項目,而且相關的投資款也確實投在了這些項目上,並沒有進行挪用,只是由於經濟形勢不好,導致投資盈利困難,造成了無法支付相應利息,那麼他們是不構成犯罪。
2. 私募基金糾紛如何訴訟
有合同啊,私募基金投資一般是不公開的,只要沒違反合同就很難勝訴。不適合小戶玩
3. 私募基金違約怎麼處理
私募基金出現問題的主要原因是資金斷鏈,出現問題後,刑事手段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有限合夥人可以自行聯合起來維權,爭取與相關負責人達成還款計劃,再依據此計劃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這樣有利於事情的盡快解決。
一、私募基金逾期或違約的而主要原因分析
現實中,私募基金出問題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內控不嚴、第三方監管缺位、管理團隊利慾熏心、GP權利過大、LP忽視權利行使等,以上都是問題產生的表面原因、形式原因,真正的問題在於私募基金資金鏈斷鏈,無法支付高額利息,導致相關負責人跑路,相關問題隨之產生。
通過公安機關對幾個基金跑路案件的調查發現,資金斷鏈的主要原因是私募基金公司編造部分虛假的、不存在的一些項目,以吸引投資人的投資,但是,當到了支付相關高額利息的時候,卻沒有了資金來源。如果基金公司僅僅是編造了一個虛假項目,那麼其他真實項目的投資盈利,可能會填補相應的利息,但是虛假的項目多了,造成的資金缺口會比較大,填補起來就存在困難,加上經濟形勢不好,問題就會很容易發生。
在公安機關偵查過程中,相關基金負責人交待,他們當初做項目的時候,都是真的項目、好的項目,由於利息較高、好項目比較難找,投資盈利短時間內又無法實現,為了支付高額利息,他們不得不編造一些假項目,以吸引投資人的投資,用這些投資款再支付前期的相應利息。
當相關基金負責人發展到這個程度,那麼他們就涉嫌構成集資詐騙罪或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他們已經走上了刑事犯罪的不歸路,將會面臨牢獄之災。但如果基金公司做的都是真實存在的項目,而且相關的投資款也確實投在了這些項目上,並沒有進行挪用,只是由於經濟形勢不好,導致投資盈利困難,造成了無法支付相應利息,那麼他們是不構成犯罪的。
針對基金公司可能出現的以上兩種情況,對於前者,構成刑事犯罪的,那麼只能通過刑事手段來解決,別無他法;對於不構成刑事犯罪的,那麼相關投資人,主要是有限合夥人,是可以通過相關途徑來收回自己的投資款。當然,這還有一個問題,如何鑒別是否構成犯罪?多數情況下,去公安機關報警,他們不會受理,這從一定意義上說明,通過刑事手段來追討投資款已經存在困難。即使公安機關刑事立案,並追究相關基金負責人的刑事責任,這個過程會非常長,若涉及的金額巨大、人數眾多的,從公安機關刑事偵查,到檢察機關提起刑事公訴,再到法院一審判決,可能的話還會有二審,整個刑事程序走下來,也可能會有一兩年的時間。時間如此之久,這與有限合夥人急於收回投資款的心態是不符的,因此,有限合夥人若想通過刑事手段盡快收回投資款的想法基本不可行。加上,公安機關刑事偵查的時候,可能會通過查封等司法手段來封存相關的項目,本身這些項目是可以經營的,但公安機關查封之後,這些項目就無法經營了,本來能夠收回投資款的項目,也會變成垃圾項目,導致有限合夥人的投資款徹底無法收回。所以,通過刑事立案的方式是否是追討投資款的最佳方案值得商討。
除了刑事手段之外,是否還有他法來收回投資款呢?下面介紹幾種方法,是實踐中可以採用的,希望投資人可以借鑒,並結合自身情況,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二、維權或收回投資款的方法
1、投資者聯合起來自行維權。
私募基金吸引的投資者人數可能非常多,會涉及到幾百人,通常也會分散在各地,金額也非常大,幾億、幾十億的都有。這些有限合夥人能否團結起來就成了問題。中國人都有一個劣根性,人數越多越不容易團結,而且每個人心裡都有自己的小算盤,只顧著想辦法把自己的投資款收回,而不考慮大局,這樣以來,就非常容易被瓦解,加之本身就不容易團結,那麼有限合夥人如何聯合就成了問題。
筆者建議,第一,有限合夥人應當召開一次全體合夥人大會,選舉自己的代表,以形成維權小組,由他們代表全體有限合夥人來行使自己的權利。這個過程,需要全體有限合夥人提交一份授權委託書,並簽署相關的協議,以保證授權的合法有效。
第二,以大局為重,不要只顧及個人私利。在這個時候,全體合夥人應當聯合,而不是為了自己的私利,進行內斗。這樣不利於團結,更不利於追回投資款。
第三,維權小組應當全盤接管普通合夥人的所有權利,積極與各項目方進行溝通,同時,查清基金公司的所有資金、資產狀況,並進行分類管理,確定哪些為優質資產。針對優質資產,要重點處理。
第四,積極與項目方協商,爭取達成還款計劃。若有還款計劃,雙方切實按照此計劃履行即可,若一方不履行的,則可以此計劃為依據,向法院起訴解決。如果達不成還款計劃,那麼看看是否能夠將債轉股,即將債權轉為股權,維權小組直接進駐項目方,成為項目方的股東,要求行使股東權利,維權股東利益。當然,這種做法還要看基金公司與項目方之間的合同是如何約定的。不管哪種做法,都是要有相關的合同依據或法律依據。
第五,維權小組對追回的財產協商如何分配。若沒有全額追回,或短期內無法全部追回的,那麼對追回部分款項,維權小組可以按投資比例來確定如何分配。
2、投資者與基金相關負責人重新達成還款協議,或者重新要求其提供相應財產進行擔保。
一般情況下,基金公司的相關款項被負責人進行了挪用,或者是由負責人以個人名義挪用了基金公司的錢,以個人的名義對外投資,或者進行了個人消費。在這種情況下,基金公司負責人的個人財產都應當是基金公司的財產,因此有限合夥人有權要求其將個人名下的相關財產來進行擔保,或者拍賣,以償還有限合夥人的投資款。只要有了相關的還款協議或擔保協議,那麼若其不履行的,那麼有限合夥人可以向法院起訴,來維護自身權益。
3、投資者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
由於有限合夥人是不能管理基金公司的相關的財產,不能代表基金公司來處理相關事務,那麼在普通合夥人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或者說侵犯了有限合夥人的合法權益,有限合夥人該如何維權呢?針對此問題,本文結合現行的法律法規做一定的探討與分析。這里其實是涉及到有限合夥人的派生訴訟問題,即有限合夥人代位求償的問題。
4. 私募基金糾紛解決方案有哪些
1、到法院復進行訴訟:制我國目前存在私募基金與「非法集資」的邊緣界定困難的現象。就私募基金與「非法集資」的紅線,在「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等特徵中很難做出嚴格區分,尤其近年來發生了一些私募股權基金涉嫌非法集資類案件,因此,私募基金糾紛發生時,投資者往往也會尋求刑事、民事雙重救濟手段來維護權益。2、通過召開合夥人會議達成和解:有限合夥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糾紛中最常見的形式。在這種形式下,除了上述救濟途徑外,投資者可以通過召開合夥人會議的方式尋求救濟:召開合夥人會議是有限合夥人的基本權利之一。3、在簽訂合同時在合同中約定:《根據募基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私募基金應當由基金託管人託管。
5. 做的私募基金逾期4個月了不給錢打官司能要回來嗎
正常私募封閉期是不能贖回的,封閉期過後才能贖回.....
6. 私募基金公司欠錢不還怎麼辦
遇到私募基金公司欠錢不還的問題,債權人要保留好真實的證據如借款借據等,在專多次催討屬仍然無效的情況下,就要在訴訟時效內向法院起訴解決。如果債權人拖延時間,讓訴訟時效超過期限,以後再要催討就很麻煩和復雜的了。債權人要堅持依法和文明催討債務,不能與對方發生意外沖突事件,比如將對方的人毆打或非法拘禁等。以後應該吸取教訓,把暫時不用的錢存到正規的銀行,安全性有保障。
7. 私募基金回款斷了如何起訴私募人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或者直接報警,另外,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報案,前兩者力度較大,後者僅僅只是備案。
8. 私募基金糾紛解決機制有哪些
1、到法院進行訴訟:我國目前存在私募基金與「非法集資」的邊緣界定專困屬難的現象。就私募基金與「非法集資」的紅線,在「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等特徵中很難做出嚴格區分,尤其近年來發生了一些私募股權基金涉嫌非法集資類案件,因此,私募基金糾紛發生時,投資者往往也會尋求刑事、民事雙重救濟手段來維護權益。2、通過召開合夥人會議達成和解:有限合夥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糾紛中最常見的形式。在這種形式下,除了上述救濟途徑外,投資者可以通過召開合夥人會議的方式尋求救濟:召開合夥人會議是有限合夥人的基本權利之一。3、在簽訂合同時在合同中約定:《根據募基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私募基金應當由基金託管人託管。
9. 私募管理人失聯了,該如何維權
私募基金的管理人信息可以在中國私募業協會進行查詢網頁鏈接,裡面可以查詢到管理人的信息,並且可以找到所備案的產品詳細信息。
如果發行的產品沒有備案信息,那就是非法集資,可以進行報警,管理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管理人失聯的話,可以由警方介入調查。
如果有備案信息,管理人在操作中違法合同約定造成違約的,那可以聯名起訴管理人進行賠償,管理人負有民事責任,就算失聯也可以由法院出面進行司法處理,所以不必擔心。
10. 2百萬買私募4年後贖回117萬,投資者起訴獲賠8.6萬,你覺得合理嗎
吳女士在一家機構購買了價值200萬的私募基金產品,四年後贖回只剩下117萬。在吳女士看來,是投資機構沒有盡到通知義務,使她不能及時贖回基金,才會損失這么大。
隨後,吳女士將這家機構告上法庭,要求補償損失。法院在一審判決時將吳女士的請求全部駁回,後來吳女士提出上訴。在二審時,吳女士提交新的證據,法院判決機構賠付給吳女士8.6萬元,
其他損失由吳女士承擔。
這個案子最大的一個爭議點是機構有沒有履行通知義務,最後法院也是根據這個判吳女士獲賠。對於這個判決,我認為是合理的,原因是雙方簽訂了協議,機構一方沒有盡到告知義務,吳女士沒有履行協助義務來配合。對此我有以下幾點看法:
按照雙方簽訂的合約,基金生效後永久續存,經全體投資人管理人託管人協商一致後可提前終止,或者在本基金運行過程中單位累計凈值等於或低於0.8元,則本基金可提前終止。
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一旦進入投資行業,就要做好虧錢的准備,放好心態。
對此,你有什麼想說的呢?歡迎在評論區告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