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是私募基金
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在發行證券時,可以選擇不同的投資者作為版發行對象,由權此,可以將證券發行分為公募和私募兩種形式。在中國金融市場中常說的「私募基金」,往往是指相對於受中國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人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而言,是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
② 什麼叫私募基金
私募是相對於公募而言,是就證券發行方法之差異,以是否向社會不特定公眾發行或公開發行證券的區別,界定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證券和私募證券。
金融市場中常說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是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其方式基本有兩種,一是基於簽訂委託投資合同的契約型集合投資基金,二是基於共同出資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資基金。
私募基金的主要運作方式有兩種。
第一種是承諾保底,基金將保底資金交給出資人,相應的設定底線,如果跌破底線,自動終止操作,保底資金不退回。
第二種,接收帳號(即客戶只要把帳號給私募基金即可),如果跌破10%,客戶可自動終止約定,對於贏利達10%以上部分按照約定的比例進行分成,此種都是針對熟悉的客戶,還有就是大型企業單位。
2007年度中國私募基金風雲榜
矽谷基金 矽穀子 398.37% 1
寶大基金 顧寶軍 145.97% 2
瀟湘基金 邱玉強 142.58% 3
微笑如風 胡源 137.28% 4
財富基金 周傑 120.15% 5
首先,私募基金通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其次,在募集對象上,私募基金的對象只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圈子雖小門檻卻不低。第三,和公募基金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監管也相應比較寬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隱蔽性,運作也更為靈活,相應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
③ >> 什麼是私募基金
我們平時所說的基金,實際上是公募基金,公開向公眾募集的資金。私募基金則是不能公開募集的。 私募是幾個有錢人將錢放在一起集中炒股。一般的私募基金都是面向有錢人,標准一般為每個賬戶至少200萬。私募一般比較隱蔽,畢竟這是上層少數有錢人集合資金炒股的事,不可能讓很多人知道具體情況。 在網上,我們遇到的所謂私募巨資拉升牛股,交錢入會,則基本是騙子。貓否要特別提醒的是,私募基金不主動去找有錢人,而是有錢人通過另一個有錢人托關系加入某個私募基金。所以你在網上看到的所有私募招會員之類的,都不要輕易相信。現在很多騙子都是打著私募的旗號來騙錢,因為私募很難加入,有資金門檻,並且私募的炒股成功率一般比公募基金要大。 公募基金為何干不過私募基金 與公募基金相比,私募投資的自由度要高一些。公募基金是面對老百姓,在建立基金的時候就已經立下很多規矩,有很多自我限制。比如說投資要分散化,不能集中買一個兩個股票。而私募可以想買哪個買哪個,想買幾只買幾只。另外公募基金必須一定要保持多少持倉。比如指數型基金,無論牛市熊市必須保持一定的投資規模。而私募基金可以隨意投入,覺得市場不行了可以全部退出。 私募基金的炒股成功率之所以高,最重要的一點是,私募基金大多採取控盤做莊的手法抬高股價,再與媒體配合放布利好消息進行出貨。 站內相關文章: 什麼是股票型基金
④ 什麼叫私募基金
指得是投資於非標資產的私募基金。根據2013年3月底出台的銀監會8號文,非標資產的定義如下: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是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包括但不限於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券、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型融資等。私募基金是一種基金投資形式,是不公開的、向特定群體募集資金並進行投資的一種投資形式。這種投資形式的投資范圍比較靈活,股權、債券、期貨、期權,一級市場、二級市場,都可以參與。所以非標資類私募基金指的應該是,主要投資於非標准化債券資產的私募基金。
⑤ 十大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華夏基金、易方達基金、富國基金、博時基金、匯添回富基金
1、華夏基金:華夏基金是經答中國證監會批准成立的全國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其公司以專業、嚴謹、多元化、綜合性、全能化著稱。
4、博時基金:博時基金的投資理念是「做投資價值的發現者」,始終堅持價值投資理念,「買市場里便宜的東西,買價值低估的東西。」
5、匯添富基金:匯添富基金是一家高起點、國際化、充滿活力的基金公司,奉行「正直、激情、團隊、客戶第一、感恩」的公司文化,致力成為高質量的「快樂基金」。
⑥ 私募基金是不是騙人的,是否合法
呵呵,私募基金是合法的
當然現下市場上騙人的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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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所謂私募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1][2][3][4]由於私募基金的銷售和贖回都是通過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私下協商來進行的,因此它又被稱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
[編輯本段]特徵
第一,私募基金是一種特殊的投資基金,主要是相對於公募基金而言的;
第二,私募基金一般只在「小圈子裡」(僅面向特定的少數投資者)籌集資金;
第三,私募基金的銷售、贖回等運作過程具有私下協商和依靠私人間信任等特徵;
第四,私募基金的投資起點通常較高,無論是自然人還是法人等組織機構,一般都要求具備特定規模的財產;
第五,私募基金一般不得利用公開傳媒等進行廣告宣傳,即不得公開地吸引和招徠投資者;
第六,私募基金的基金發起人、基金管理人通常也會以自有的資金進行投資,從而形成利益捆綁、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的機制;
第七,私募基金的監管環境相對寬松,即政府通常不對其進行嚴格規制;
第八,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嚴格;
第九,私募基金的保密度較高;
第十,私募基金的反應較為迅速,具有非常靈活自由的運作空間;
第十一,私募基金的投資回報相對較高(即高收益的機率相對較大);
第十二,其他。
[編輯本段]優勢
公募(Public offering)就是公開募集。公開的意思有二:第一是可以做廣告,向所有認識和不認識的人募集。第二是募集的對象數量比較多,比如一般定義為200人以上。
私募(Private Placement)就是私下募集或私人配售。私下的意思如上:第一,不可以做廣告。第二,只能向特定的對象募集。所謂特定的對象又有兩個意思,一是指對方比較有錢具有一定的風險控制能力,二是指對方是特定行業或者特定類別的機構或者人。第三,私募的募集對象數量一般比較少,比如200人以下。
與封閉基金、開放式基金等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十分鮮明的特點,也正是這些特點使其具有公募基金無法比擬的優勢。
首先,私募基金通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在美國,共同基金和退休金基金等公募基金,一般通過公開媒體做廣告來招徠客戶,而按有關規定,私募基金則不得利用任何傳播媒體做廣告宣傳,其參加者主要通過獲得的所謂「投資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認識基金管理者的形式加入。
其次,在募集對象上,私募基金的對象只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圈子雖小門檻卻不低。如在美國,對沖基金對參與者有非常嚴格的規定:若以個人名義參加,最近兩年個人年收入至少在20萬美元以上;若以家庭名義參加,家庭近兩年的收入至少在30萬美元以上;若以機構名義參加,其凈資產至少在100萬美元以上,而且對參與人數也有相應的限制。因此,私募基金具有針對性較強的投資目標,它更像為中產階級投資者量身定做的投資服務產品。
第三,和公募基金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監管也相應比較寬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隱蔽性,運作也更為靈活,相應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
此外,私募基金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基金發起人、管理人必須以自有資金投入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運作的成功與否與他們的自身利益緊密相關。從國際目前通行的做法來看,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 5%的股份,一旦發生虧損,管理者擁有的股份將首先被用來支付參與者,因此,私募基金的發起人、管理人與基金是一個唇齒相依、榮辱與共的利益共同體,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較好地解決了公募基金與生俱來的經理人利益約束弱化、激勵機制不夠等弊端。
[編輯本段]特點
1.產品更有針對性。由於私募基金是向少數特定對象募集的,因此其投資目標更具針對性,更有可能為客戶度身定做投資服務產品,組合的風險收益特性能滿足客戶特殊的投資要求。
2.更容易風格化。由於私募基金的進入門檻較高,主要面對的投資者更有理性,雙方的關系類似於合夥關系,使得基金管理層較少受到開放式基金那樣的隨時贖回困擾。基金管理人只有像巴菲特那樣充分發揮自身理念的優勢,才能獲取長期穩定的超額利潤。
3.更高的收益率。這是私募基金的生命力所在,也是超越共同基金之處。由於基金管理人一致更加盡職盡責,有更好的空間實踐投資理念,同時不必像公募基金那樣定期披露詳細的投資組合,投資收益率反而更高。
正因為有上述特點,私募基金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占據了重要位置,同時也培育出了像索羅斯、巴菲特這樣的投資大師。
[編輯本段]運作模式
私募基金的主要運作方式有兩種:
第一種是承諾保底,基金將保底資金交給出資人,相應的設定底線,如果跌破底線,自動終止操作,保底資金不退回。
第二種,接收帳號(即客戶只要把帳號給私募基金即可),如果跌破約定虧損比例(一般為10%-30%),客戶可自動終止約定,對於約定贏利部分或約定盈利達到百分比(一般為10%)以上部分按照約定的比例進行分成,此種都是針對熟悉的客戶,還有就是大型企業單位。
[編輯本段]組織形式
1、公司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構,運作比較正式和規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資公司")在中國能夠比較方便地成立。半開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夠以某種變通的方式,比較方便地進行運作,不必接受嚴格的審批和監管,投資策略也就可以更加靈活。比如:
(1)設立某"投資公司",該"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有價證券投資;
(2)"投資公司"的股東數目不要多,出資額都要比較大,既保證私募性質,又要有較大的資金規模;
(3)"投資公司"的資金交由資金管理人管理,按國際慣例,管理人收取資金管理費與效益激勵費,並打入"投資公司"的運營成本;
(4)"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每年在某個特定的時點重新登記一次,進行名義上的增資擴股或減資縮股,如有需要,出資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時點將其出資贖回一次,在其他時間投資者之間可以進行股權協議轉讓或上櫃交易。該"投資公司"實質上就是一種隨時擴募,但每年只贖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不過,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個缺點,即存在雙重征稅。克服缺點的方法有:
(1)將私募基金注冊於避稅的天堂,如開曼、百慕大等地;
(2)將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冊為高科技企業(可享受諸多優惠),並注冊於稅收比較優惠的地方;
(3)借殼,即在基金的設立運作中聯合或收購一家可以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最好是非上市公司),並把它作為載體。
2、契約式
契約式基金的組織結構比較簡單。具體的做法可以是:
(1)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的管理人,選取一家銀行作為其託管人;
(2)募到一定數額的金額開始運作,每個月開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凈值,辦理一次基金贖回;
(3)為了吸引基金投資者,應盡量降低手續費,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管理人,根據業績表現收取一定數量的管理費。其優點是可以避免雙重征稅,缺點是其設立與運作很難迴避證券管理部門的審批和監管。
3、虛擬式
虛擬式私募基金錶面看來像委託理財,但它實際上是按基金方式進行運作。比如,虛擬式私募基金在設立和擴募時,表面上是與每個客戶簽定委託理財協議,但這些委託理財帳戶是合在一起進行基金式運作,在買入和贖回基金單元時,按基金凈值進行結算。具體的做法可以是:
(1)每個基金持有人以其個人名義單獨開立分帳戶;
(2)基金持有人共同出資組建一個主帳戶;
(3)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的管理人,統一管理各帳戶,所有帳戶統一計算基金單位凈值;
(4)證券公司盡量使每個帳戶的實際市值與根據基金單位的凈值計算的市值相等,如果二者不相等,在贖回時由主帳戶與分帳戶的資金差額劃轉平衡。
虛擬式的優點是,可以規避證券管理部門對基金設立與運作方面的審批與監管,設立靈活,並避免了雙重征稅。缺點是依然沒有擺脫委託理財的束縛,在資金籌集上需要法律上的進一步規范,在資金運作上依然受到證券管理部門對券商的監管,在資金規模擴張上缺乏基金的發展優勢。
4、組合式
為了發揮上述3種組織形式的優越性,可以設立一個基金組合,將幾種組織形式結合起來。組合式基金有4種類型:
(1)公司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2)公司式與契約式的組合;
(3)契約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4)公司式、契約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5、有限合夥制
有限合夥企業是美國私募基金的主要組織形式。
2007年6月1日,我國《合夥企業法》正式施行,一批有限合夥企業陸續組建,這些有限合夥企業主要集中在股權投資和證券投資領域,
6、信託制
通過信託計劃,進行股權投資或者證券投資,也是陽關私募的典型形式。
[編輯本段]歷史發展
1993年-1995年:萌芽階段,這期間證券公司與大客戶逐漸形成了不規范的信託關系;
1996年-1998年:形成階段,此期間上市公司將閑置資金委託承銷商進行投資,眾多的咨詢顧問公司成為私募基金操盤手;
1999年-2000年:盲目發展階段,由於投資管理公司大熱,大量證券業的精英跳槽,憑著熟稔的專業知識,過硬的市場營銷,一呼百應。
2001年以後:逐步規范、調整階段,其操作策略由保本業務向集中投資策略的轉變,操作手法由跟庄做股到資金推動和價值發現相結合轉變。
2004年,私募基金開始與信託公司合作,推出信託投資計劃,標志著私募基金正式開始陽光化運作。
2006年,證監會下發了有關專戶理財試點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基金公司為單一客戶辦理特定資產管理業務的,每筆業務的資產不得低於5000萬元,基金公司最多可從所管理資產凈收益中分成20%。由於專戶理財只向特定客戶開放,且有進入門檻、不能在媒體上具體推介,事實上就如同基金公司的私募業務。
2007年,《合夥法》頒布,私募基金開始建立合夥企業,標志著私募基金的國際化步伐明顯加快。
[編輯本段]現狀
正是因為有上述特點和優勢,私募基金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發展十分快速,並已佔據十分重要的位置,同時也培育出了像索羅斯、巴菲特這樣的投資大師和國際金融「狙擊手」。在國內,目前雖然還沒有公開合法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但許多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個人從事的集合證券投資業務卻早已顯山露水,從一定程度上說,它們已經具備私募基金應有的特點和性質。據報道,國內現有私募基金性質的資金總量至少在2000億元以上,其中大多數已經運用美國相關的市場規定和管理章程進行規范運作,並且聚集了一大批業界精英和經濟學家。但美中不足的是,它們只能默默無聞地生存在不見陽光的地下世界裡。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後,中國基金市場的開放已為時不遠,根據有關協議,5年後國外基金可以進入中國市場,未來市場競爭之激烈可想而知。由此,許多有識之士紛紛呼籲,應盡快賦予私募基金明確的法律身份,讓其早日步入陽光地帶,這不僅有利於規范私募基金的管理和運作,而且可以創造一個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市場競爭環境,減少交易成本,推動金融創新,並不斷創造和豐富證券市場上的金融產品和投資渠道,滿足投資者日益多元化的投資需求。
[編輯本段]中國私募基金發展三大路徑
私募基金是資本市場的重要參與者,根據其內涵一般可以分為對沖基金、私募股權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也可稱為風險投資基金)三種。我國私募基金通常專指從事與證券市場投資的、非公募形成的機構投資者。據估計,我國A股市場的私募基金規模大約有5000億元人民幣,規模較大的單一基金數額估計約2-3億元人民幣。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深入發展以及外資背景的投資機構的競爭,我國私募基金也面臨著結構性變動。以上提到的三種基金模式將是我國私募基金結構性變動的方向。
一、股權分置改革為私募股權基金的興起提供了條件
股權分置改革是政府的既定目標。改革結束後,我國股票市場可流通的股票數量將是改革之前的3~4倍。上市公司之間的收購也將比全流通之前簡單得多。敵意收購(hostile acquisition)的壓力也將迫使現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層更加密切地與股東合作,以避免被收購的被動局面出現。此外,股票全流通後,為達到產業擴張的目的,上市公司之間的相互收購也將變得容易且更有經濟效率改善的意義。
通常上市公司不論何種形式的收購,都會給其財務結構帶來較大的影響,並導致股票價格有所變化。這種變化必然對私募基金的投資模式帶來變化。其中有些私募基金可能專注於這樣的業務,由目前的普遍投機性私募基金轉變為專業化從事上市公司並購甚至產業並購的合作夥伴性基金(M&A Fund)。這種收購基金正是發達國家金融市場為數龐大的私募股權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中的一種。以近年來在我國多有斬獲的美國凱雷集團為例,該公司自有資金約為80億美元,而投資帶動的資金可達800億美元,比我國A股市場全部私募基金的總數還要多。強大的資金優勢、政治優勢和全球資本上諳熟的人脈關系,對一些並購項目基本上可以進行一些外科手術式的操作,即整體收購,不用十分費力地拿到海外資本市場上市,獲取超過30%的年收益率。此外,近年來在內地非常活躍的房地產投資商凱德置地(capitaland),其母公司則是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大型房地產商嘉德置地集團在中國的全資子公司。這些國際投資機構,以全球化的金融眼光來看待機會,巧妙地組合資產,進行跨國金融市場套利。
在國際私募股權基金迅速發展的狀況下,我國的私募基金行業的政策限制,將逐漸變得寬松。以當前我國證券市場規模,有3億元左右人民幣自有資產的私募基金可以向這個方向摸索,通過3倍的杠桿比例,帶動10億元左右的投資。此外還要深入研究國際並購基金的商業模式,爭取尋找跨國金融市場套利的機會。
二、純投機型的私募基金將向對沖基金的方向轉變
隨著上市公司股票全流通的實現,上市公司的股票數量將增加數倍,極大地增加了市場的流動性。加上證券監管嚴格程度的增加,單個的機構投資者很難像以前一樣利用資金和信息優勢,獲取超額的利潤。此外,由於價值投資理念的逐步被人們認識,通過合謀鎖定股票數量,從而推高股價的操作方式變得越來越多風險。由於股票數量的增加,以及單一機構持有股票引起的要約收購披露義務,使得單一股票中的投資者呈現一種類似於壟斷競爭或充分競爭的市場格局,單一的機構很難具有絕對優勢。最後,將來股票市場有了做空機制以後,股票價格更具有易變性,方向更難確定。因此,單純的鎖定價格並且推動價格上漲的盈利模式需要改寫。
由於上述三個原因,對於單純從事股票買賣的投資機構,只能遵循有效市場理論的指導,對價格的瞬時偏離進行適當的投機。然而,在一個逐漸成熟的二級市場上,價格非理性波動所出現的套利機會時間十分短暫,並且股票數量的增加和持倉品種的增加,私募基金經理通過個人盯盤的方式也將變得不適用。因為基金經理受個人體能和智力的影響,在瞬時的價格波動中,難以很快判斷投資機會。因此,通過編制計算機模型和程序,並且將交易指令嵌入到這種程序中,成為私募基金管理資產的最佳方式。所不同的是,在交易指令嵌入程序時,基金經理必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預期收益率和與其風險承擔系數。當基金管理人對自己所管理的資金的風險偏好有完全的認識,並以此為基礎制定投資策略時,市場機制的最佳配置資源的功能才得以體現。這種方法是西方大型金融市場投資中最常見的手段之一,而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開放和發展,其用途逐漸成熟。比如最近上市的寶鋼權證,就完全可以用計算機設定的模型進行交易,其控制交易風險的能力遠遠高於交易員(操盤手)的瞬時決策。
這種私募基金實際上最後將演變成為比較典型的對沖基金(hedge fund)。目前國內已經有聲稱為對沖基金的投資機構,但是其網站顯示,其設計的產品還顯得偏於狹窄,難以與當前的市場狀況相匹配。從事對沖投資的機構,對資產的規模不受限制,最主要的是開發有效的風險控制和轉移技術。
三、具有創投背景的私募基金可轉型為風險投資基金
上個世紀末,在科教興國戰略指引下,全國各地成立了不少風險投資機構。由於當時純粹意義的風險投資環境並不十分成熟,而股票市場火爆,不少風險投資公司將一部分投資轉向二級市場的股票,有的後來變成了主要在二級市場投資的機構投資者。但是隨著我國證券主板市場逐步完善,以及外資風險投資公司在風險投資領域的成功的示範效應,這些機構有可能重新被激起參與風險投資的興趣。同時,由於其有參與二級市場的經驗,其投資的二級市場的上市公司的主業很有可能是其風險投資項目的重要依據。而股權分置改革和證券主管部門對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要求的增加,上市公司必須實實在在考慮其並購的項目能夠為其經營業績加分,而不同於過去市場中單純的為製造題材的收購。這種條件下,上市公司、風險投資公司、被投資項目的創業者、以及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資者,可能得到多贏局面。雖然這種模式對於風險投資公司來說有內幕交易的嫌疑,但是以現行國內的法律體系和執法空間,這種模式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上述這種投資模式,可以成為一部分有創業投資經驗和背景的私募基金探討的發展方向。
實際上,我國快速成長的中小型企業一直是風險投資機構掘金的領域。據安永公司的統計,2004年,我國完成的風險投資金額已經達到12.7億美元,而在2002年,這個數據只有4.18億美元。其中外資已經成為我國風險投資事業發展的重要力量。比較而言,外資在項目選擇和退出機制上更具有優勢。比如高盛對蒙牛的投資,以及凱雷集團對攜程網的投資。這樣的盈利模式是我國具有風險投資經驗和背景的私募基金所必須關注的。一般從事該類業務的投資者,應當具有5000萬元以上人民幣資產。通過制定合理的資產組合,從事跨市場套利。
[編輯本段]誤區
我國資本市場中私募基金的規模巨大,發展迅猛,在各種投資領域中發揮著應有作用,但一直以來並沒有得到相應的政策「待遇」。對它的認識,應當重新梳理。
第一,私募基金操作風險大的誤區。私募基金操作的高度靈活性和持倉品種的多樣化,往往能搶得市場先機,贏得主動,使創造高額收益成為可能。
第二,私募基金的風控能力弱、盈利低的誤區。因私募基金的信息透明度不高,其資金運作和收益狀況,不能被社會所認知,從而造成私募基金運作風險大於收益的認識誤區。實際上,私募基金靈活的操作風格,極易調動市場的投資熱情,更易產生賺錢效應。
第三,私募基金股東不穩定的誤區。私募基金成立時,都會選擇穩定可靠、信譽好的合夥人。但因沒有管理層的監管,也就迫使了私募基金在成立和運作中的謹慎行為。這種自律性和內壓式的自我管理模式,也有利於迴避風險,減少外界監管的成本。
第四,法律環境限制的誤區。由於私募基金從成立、管理、到運作,都在地下進行。易讓人忽略其有利的一面。但從海外成熟證券市場私募基金的發展來看,私募基金的發展規模遠大於公募基金,足以說明私募基金發展的前景和潛力。
第五,管理滯後的誤區。由於私募基金的管理方式和運作組織結構表現得相對較簡單,經營機制也會更加靈活,日常管理和投資決策的自由度也相對較高。從這個方面來講,私募基金相對於公募基金管理基金的做法更值得肯定。
[編輯本段]私募基金的金融監管和經濟風險
作為私募基金公司,必須依法經營和接受國家的金融體系監管,納入國家金融系統管理,確保國家金融體系健康運行。不允許存在法律體系監管以外的金融體系。
國家的金融監管和證券監管以及銀監會,有權依法監督管理,國家的公檢法司以及審計、統計機關有權依法獲取或收集私募基金公司的經營管理信息數據,並依法進行數據信息保密,私募基金公司應積極與國家依法授權的管理機構網點配合,確保健康運營,並降低經營風險。
嚴格禁止任何私募基金公司或個人,以任何名義進行非法的私募基金行為。否則,將涉嫌洗錢、欺詐國家金融和擾亂金融秩序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司的創立、營業、經營、營運、擴張、兼並、重組、破產倒閉、轉讓、主要高管變動等行為,必須依法向國家管理機構申報備案核准。
⑦ 一個私募有幾個席位號
私募交易核心條款
1、投資結構
在私募交易中,企業家從一開始就面臨著投資結構的選擇,即此輪融資是僅接受股權投資,還是也可以接受可轉股貸款(也稱為可轉債)投資?常有企業家困惑地詢問律師,我想要的是股權投資,可是和很多基金談著談著就變成了可轉股貸款投資,我究竟是否應該停止談判,還是勉為其難繼續進行?
在專業律師看來,爭取股權投資對企業的好處是立竿見影的,股權投資不需要企業還,吸收股權投資可以立即降低企業資產負債率,還可以提高企業注冊資本,提升企業形象,代價是企業家的股權被稀釋。
但是在多數交易中,盡管基金不差錢,基金還是傾向於全部使用或者打包使用可轉股貸款,這是因為:
第一,私募交易中充滿了大量的信息不對稱,也為了資金安全的因素,投資風格保守的基金需要考慮在投資不當情況下部分撤回投資,因此,可轉股貸款是一種進可攻、退可守的組合,非常適合保守投資者。舉例來說,相當多的交易是一半投資額是股權投資,另外一半是可轉股貸款,投資後根據企業的經營實績進行選擇。如果投了6個月以後企業經營確實不錯,貸款馬上轉成股權,如果企業經營一般甚至遠遜於預期,那麼不轉股,這部分貸款到期後是要歸還投資人的。可轉股貸款的貸款年息一般比較高,介於12%到20%之間。貸款期一般是1-2年。
第二,為了提高本次投資的內部收益率(IRR)。這是財務游戲的障眼法,同等收益下如果使用借貸杠桿可以提高IRR不少。
律師忠告:
1. 某些企業家接受了可轉股貸款以後,常見有一種僥幸心理,認為自己借的只是債,以後還上就可以。但是,可轉股貸款是否可以轉股的權利掌握在基金手上,企業沒有話語權。如果基金不轉股,說明企業接受融資以後經營得一塌糊塗,本身不是好事。企業家沒有希望自己企業經營不善的,所以正確的心態是把可轉股貸款也當做正式的投資。
2. 為了擔保企業能夠還款,可轉股貸款經常伴隨著企業家對企業的股權進行質押。根據律師的經驗,由於我國法律禁止流質行為,基金在處理出質的股權時沒有什麼太好的變現方法。
2、過橋貸款
盡管人民幣基金已經日漸活躍,據統計市面上的私募交易仍然有六成以上是外幣(美元)跨境交易,時間跨度流程較長,從簽署交易文件到企業收到投資款,少則半年,多則一年。
對於某些現金流緊張或者急需資金拓展經營的企業,這么長時間的等待令人焦灼,此時使用過橋貸款則可以有效地解決這個問題。過橋貸款顧名思義就是貸款過個橋,短期貸款之意。一般為基金在境內的關聯企業直接向企業拆借數百萬人民幣,提供6個月的短期貸款,待基金的投資款到帳以後再連本帶息一起還給該關聯企業。由於我國法律規定,企業之間直接進行拆借違反金融管理秩序,因此謹慎的投資者會安排某家銀行在拆借企業與借款企業之間做一個委託貸款,以規范該行為。
3、優先股
優先股是英美法系國家發明的概念,無論上市與非上市公司都可以發行優先股。優先股與普通股相比,總是在股息分配、公司清算上存在著優先性。巴菲特特別喜歡投資優先股。
在海外架構的私募交易中,必然見到「A系列優先股」或者「B系列優先股」作為投資標的。為什麼要這么操作呢?優先股和普通股相比肯定有優先性。根據各國公司法的通行規定,公司股權通常包含三大基本權利:一是公司重大事務的投票表決權;二是剩餘財產索取權,如果公司倒閉清算,你有多少股份就有多少剩餘財產;第三是股息分紅權。私募所發行的優先股,在投票權上和普通股是一致的,沒有優先和不優先之分。優先性主要體現在另外兩個權利上,公司如果清算的話,基金投資的優先股優先受償;在股息分配上,公司分紅的話基金先分。優先股的優先性還體現在退出優先上,在退出機制上,特別強勢的基金還要求在退出上給予優先股股東優先於國內股東退出的權利。
由於私募是一輪一輪進行的,多數企業是完成兩輪私募以後上市的,但是每一輪私募的投資價格都不一樣,一般後一輪的價格都比前一輪高。那麼怎麼區分每一輪次投進來的股份呢,因為如果大家都購買的是優先股,不就是分不開了嘛?為了從名稱上予以明確區分,首輪私募就命名為A系列優先股,次輪私募就命名為B系列優先股,並依此類推。
在國內架構的私募交易中,我國的有限責任公司允許設計「同股不同權」的優先股;股份有限公司嚴格遵循「同股同權」,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優先股的使用僅限於企業股改(改製成股份有限公司)以前。
4、投資保護——董事會的一票否決制
私募交易的必然結果是每一輪的投資者僅取得少數股東之地位(但是多輪私募的機構投資者可能合並取得多數股東的地位),這是符合私募交易的特點的。如果一輪交易後投資者取得控股地位的,一般將其歸入並購交易的范疇。因此,如何保護作為小股東的入股基金的權益,成為基金最為關注的問題。
公司標準的治理結構是這樣安排的,股東會上,股東按照所代表股權或者股份的表決權進行投票;董事會上按董事席位一人一票。無論如何設計,私募投資人均無法在董事會或者股東會形成壓倒性優勢。因此,基金往往要求創立某些可以由他們派駐董事可以在董事會上一票否決的「保留事項」,這是對私募基金最重要的保護。保留事項的范圍有多廣是私募交易談判最關鍵的內容之一。
5、業績對賭(業績調整條款、業績獎懲條款)
業績對賭機制通過在摩根士丹利與蒙牛的私募交易中使用而名聲大噪。根據披露的交易,蒙牛最終贏得了對賭,而太子奶輸掉了對賭,永樂電器因為対賭的業績無法完成被迫轉投國美的懷抱。
對賭賭的是企業的業績,賭注是企業的一小部分股份/股權。對賭無論輸贏,投資人都有利可圖:投資人如果贏了,投資人的股權比例進一步擴大,有時候甚至達成控股;投資人如果輸了,說明企業達到了投資目標,盈利良好,投資人雖然損失了點股份,但剩餘股份的股權價值的增值遠遠大於損失。因此,對賭是投資人鎖定投資風險的重要手段,在金融風暴的背景下,越來越多的投資人要求使用對賭。
但是對賭特別容易導致企業心態浮躁,為了完成対賭所設定的指標,不惜用損害企業長期整體價值的方式來爭取短期訂單,或者過度削減成本。從專業律師角度出發,一般建議企業家對該要求予以婉拒。只有在企業家特別看好企業未來發展時,才能夠考慮接受。
6、反稀釋
投資人比較害怕的情形是信息不對稱導致一輪私募交易價格過高,後期投資的交易價格反而比前期投資低,造成投資人的賬面投資價值損失,因此需要觸發反稀釋措施。
如果後期投資價格高過前期投資價格,投資人的投資增值了,就不會導致反稀釋。這個非常類似於某個房地產項目分兩期開發,如果第一期業主發現第二期開盤價格比第一期還低,往往要求開發商退還差價或者乾脆退房;如果第二期開盤價格比第一期高,首期業主覺得是天經地義的事。私募投資者也有同樣的心態。
反稀釋的基本方法是「全棘輪」與「加權棘輪」。由於國內企業家不大能理解什麼是「加權棘輪」,國內以使用「全棘輪」為主,即由企業家買單,轉送點老股給第一輪投資者,以拉平兩輪投資人之間的價格落差。
7、強制隨售權
強制隨售權(Drag Along Right,有翻譯作強賣權、拖帶權、拉動權或者帶領權),是基金為了主導後續交易,需要有強制企業家接受基金後續交易安排的權利,保證小股東說話也算數。具體而言,如果企業在一個約定的期限內沒有上市,而又有第三方願意購買企業的股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有權要求企業家按照基金與第三方談好的價格和條件,共同向第三方轉讓股權。
如果有企業整體出售的機會擺在企業面前,基金的本能反應是接受它,二鳥在林不如一鳥在手;但是,企業家往往對企業感情深厚,即使條件優越也不願意出賣企業。多數創業企業家把企業當作自己孩子,在企業身上寄託了太多的人生理想;而沒有張大中與朱禮新那種把企業當豬養的魄力。因此,如果沒有強制隨售權,基金只有等IPO退出或管理層回購退出,沒有辦法去主動尋求整體出售公司的商業機會。這個權利是基金必然要求的一個東西,也是私募交易中企業家個人情感上最難接受的東西。
律師忠告:
為了保證把企業當豬賣的時候至少要賣個好價錢,強制隨售權需要約定觸發條件:比如企業在約定期限內未上市,或者買主給的價格足夠好。
8、回贖權
當一切條款均無法保證投資者的獲利退出時,特別是投資三五年後企業仍然無望IPO,投資人也找不到可以出售企業股權的機會,投資人會要求啟動最終的「核武器」——回贖權,要求企業或者企業股東把投資人的投資全額買回,收回初期的股本投資,並獲得一定的收益。
回贖權是最容易導致爭議的條款,如果企業經營不善,私募投資款早已用完,無論企業還是企業家都沒有財力來回贖股權。很多企業做的是境外私募,籌措出一筆不小的美元更困難。金融危機爆發後,大量基金由於流動性緊張想根據回贖權條款收回投資未果,引發了大量訴訟,我國司法實踐傾向於認定這是變相的借貸,不太支持這種條款。
我國法律框架下,公司無法直接回購股權或者股份用於回贖,因此在國內架構的私募交易中,一般安排變相回贖,即先由企業家及其指定的人回購,如果回購不成公司引發減資程序,將退出的款項用於回贖,如果減資所得都不足以回贖的話,只好將整個公司關門清算或者把整個公司交給基金。
律師忠告:
如果說対賭是基金的利器的話,回贖權就是基金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簽署回溯權條款有如簽署了賣身契,企業家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備,對此慎之又慎。
9、共同出售權
共同出售權是一旦有出售機會時,基於各方目前的持股比例來劃分可出售股權的比例。
共同出售權分單向與雙向之分。單向共同出售權指的是當企業家有機會出售自己股權時,即使基金不買的話,企業家也要單方面給私募基金共同出售股權的機會;但是,基金如果有機會退出的話不會反過來給企業家共同出售的機會。
雙向共同出售權類似於WTO框架下的「最惠國待遇」,讓雙方安心,沒有人能夠偷跑。無論是哪一方在股權轉讓上談了優惠條件回來,另一方都可以自動享有。
10、渦輪
Warrants(香港投資者生動地譯成「渦輪」),在股票市場稱為權證,在私募交易中稱為購股權或者期權,都是投資人在未來確定時間按照一定價格購入一定數量公司股權/股份的權利。
渦輪的使用在於鎖定下一輪投資的未來收益。渦輪的價格一般低於公允市場價格,在公司經營狀況較好、投資者的股權已經大幅增值情況下,投資人以折扣價(一般高於首輪的投資價格)再行購買一部分股權,理由是公司價值增長有投資人的貢獻,增資應當有優惠。
渦輪也可以理解為有條件的分期出資。
附加:私募法律法規
1. 《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
2.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居民通過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3. 國家外匯管理局《境內個人參與境外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和認股期權計劃等外匯管理操作規程》
4.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完善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支付結匯管理有關業務操作問題的通知》
5. 《關於外商投資的公司審批登記管理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執行意見》
6. 《關於設立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
7. 《關於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資有關問題的若干意見》
8. 《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
9.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⑧ 私募基金怎麼收費
1.私募基金認購費.1%的私募基金認購費。按照信託合同規定,投資者認購產品時,需要另外繳納信託資金一定比例的認購費用。認購費用的收入、支付對象及用途由信託公司來確定。如果私募基金的認購最低限額是300萬元,認購費率是1%,則投資者認購的實際起點金額是303萬元 。
2.給信託公司的費用。 給信託公司的管理費用,比例為私募基金產品的1%左右。一般分為2個部分。一部分為固定信託報酬(一般每年的費用范圍為0.75%~1.25%,以1%居多),無論基金運行業績如何,每月都會收取。另一部分為浮動信託報酬(資產增值部分的3%),只有在基金凈值創出新高的前提下,對於新增加的部分,會分取一定百分比的收益,也是每月收取。
3.給保管銀行的費用
私募基金的資金一般存放在保管銀行,此時保管銀行需要收取手續費。費率標准一般每年為0.25%。無論基金運作的業績如何,這個費用會依據每個月開放日的資產規模收取。
4.給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是實際對私募基金產品進行操作的管理者,所以需要支付管理費用,作為信託產品的投資顧問,收取的費用和信託公司類似,也分為2個部分。一部分為固定收取的投資顧問管理費,另一部分為可能會收取的特定信託計劃利益。投資顧問管理費的標准,每年為0 ~0.75%,以0.25%居多,也是每月收取。
綜合以上4個方面的費用標准,購買一隻陽光私募基金,總體的手續費及管理費可能會高於3%。那麼對於投資者來講,無論基金的凈值表現如何,在買入並持有的第1年,產品需要凈值增長3%~3.25%以上,投資者才會有收益。
2014年7月11日,證監會正式公布《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中對合格投資者單獨列為一章明確的規定。明確私募基金的投資者金額不能低於100萬元。
根據新要求的「合格投資者」應該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以及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能低於100萬元。投資者的個人凈資產不能低於1000萬元以及個人的金融資產不能低於300萬元,還有就是個人的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不能低於50萬元。
因為考慮到企業年金、慈善基金、社保基金以及依法設立並且受到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投資計劃等機構投資者均都具有比較強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從業人員對其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充分了解,因此也被認可為合格的投資者。
⑨ 私募基金是什麼
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由於私募基金的銷售和贖回都是通過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私下協商來進行的,因此它又被稱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
⑩ 140號文,到底適不適用於私募基金
140號文是否抄適用於私募基金 ?
按襲照財稅部門的理解與說明,資產管理的實質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
各類資管產品中,受投資人委託管理資管產品的基金公司、信託公司、銀行等就是資管產品的管理人。比較常見的包括基金公司發行的基金產品、信託公司的信託計劃、銀行提供的投資理財產品等。
從說明來看,雖然未提及私募基金管理人,但私募基金管理人設立的契約型基金,與資管計劃、信託計劃等具有非常相似的委託(信託)的契約性質,符合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特點。
因此,我們理解契約型基金需要適用、遵守140號文。
此外,另外兩種私募基金形式——合夥型基金與公司型基金,由於本身具有獨立的法人或非法人主體資格與組織形式,需要進行主體登記與稅務登記,並按照36號文的現有規定正常依法納稅,納稅義務人清晰明確,無需特別適用140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