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內部的人員是不是不能隨便賣出自己的股票的
國外比較嚴格,國內相對要松很多了,只要過了禁售期,基本上隨便賣了 。
《公司法》第內142條規定容:「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B. 上市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如果用別人的身份證買賣股票,或把內部消息告訴親戚朋友怎麼辦
這叫內部消息,內幕操作
這是違法的
查出來違法所得充公,抓捕
要是玩的大的話,最厲害的處罰就是取消某天到某天的交易,全部清空重來
C. 公司強迫員工賣股票,怎麼辦
我來總結一下你所描述的事實:原單位是有限責任公司,後來被現在的單位也是一個有限責任公司兼並了;原單位曾叫職工入股,但是現在的單位要把有限責任公司改成股份有限公司,所以要你們把手中的股權轉成股票,而你不想轉。大概就是這么一個事實吧
根據你的補充,我的分析如下:
1.A以前快要倒閉就要求職工認購公司股權,至少15000,當時重慶的房價水平也就3000左右
如果當時是強迫交易,那麼是違法的也是不合理的
違法在於民商事的交易重於意思表示真實,如果沒有購買的意思而一方強加自己意志於另一方強買強賣是違法的行為,根據合同法54條屬於可撤銷可變更行為。但是你明知違法的就應當在1年內行使撤銷權,否則訴訟時效經過就不能勝訴了
不合理在於當時公司已接近倒閉,還要你們認股的話,就是企圖把公司債務轉移到職工的身上,因為一旦公司不是被兼並而是破產的話職工將血本無歸
2.現在被另一家更大的有限責任公司B兼並,現已更名為「**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兼並對於之前已經認股的職工來說是起死回生的事情,也正是由於認了股所以現在職工也是新公司的股東之一,受公司法保護
3.B要申請上市,就急著把A以前的職工內部股份處理掉
這個說法是不正確的,在你完整描述事情經過之前多次誤導了我
首先職工內部股份的提法是不正確的,AB之前都是有限責任公司,而有限責任公司對應的是股權而不是股份,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其次B不是因為要上市才急著把股權轉化,而是B要從有限責任公司轉變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把股權轉化為股份
4.以開會的形式通知大家
這個會准確的說是股東會,具體是經股東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決議才能確定公司轉化事宜。因為職工是小股東,表決權小所以無法與大股東抗衡,只能接受通知
但是小股東的法定權利是在公司決議違反原章程時如果不同意轉化可以要求公司回購股權。不建議這么做,下面還有分析
5.你們必須把股票賣給公司,在時限之內不賣,就作廢
如上所分析,你們當前手上持有的是股權而不是股份,請確認這是否為會議的原話。此外不賣也不作廢,依法應該是把股權摺合人民幣退還
6.公司回購的標準是你們工會認可簽字了的,你們沒資格對回購標准提異議了
工會簽字沒用,只要是沒有按照合理價格回購時股東都有權提出異議。至於合理價格的認定一般以當時的市場價為標准,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7.公司上市後,就把你們的股票分到另一個公司里去
公司沒完成從有限責任公司變形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是無法上市的,而沒處理好股權變形為股票之前是無法成為股份有限公司的,這個說法其實就是嚇唬人,當笑話聽就可以了
8.持股權證者,在股票未獲准上市前對購買股有所有權和收益權
這句話是說你們現在手上拿著的是股權,不是股票。在沒有換成股票前你們對股權是有所有權和收益權的,但是一旦公司變性成為股份有限公司而你們不願意換成股票的話,那麼公司會依法把股權摺合成現金退還給你們從而順利完成變性。因為退了錢給你們就相當於新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你們已經不是股東了,那當然不會再有所有權和收益權
其實看完你的描述,只有第一點中原單位強迫認股是違法的,在現單位中如果收購是經三分二以上表決權股東通過、且價格合理的收購是合法的,只是開會中有些話說得不合法罷了。如果行為合法那麼最終的結果是要麼退股換錢,要麼退股權換股票,你們依法只能二選一
而在本案中,你提到了公司要上市,並且是國有公司上市。請問你是否炒股或者了解股票交易,因為在收購價格合理的情況下把股權換成股份後是很暴利的,往往新股上市都會飆升幾十倍不止...
如果公司是打算讓你們把股權換股票的話,建議考慮接受,如果公司只願意退股不願意換股票的話,只要收購價格合理就可以接受。以上兩種都可以的情況下推薦換成股票繼續持有,這種方式獲利最多
希望對你有幫助吧!
D. 關於上市公司法人買賣股票的問題
你好復。
《證券法》有明確規定,制證券從業人員(包括證券管理相關部門,基金公司,證券公司)不能開立股票賬戶,自然就不能買賣股票了,但是可以開立基金賬戶買賣基金。
你說到的「知悉內幕消息的高級管理人員」應該指的是上市公司高管,這一群體不受證券約束,不屬於證券從業人員,因此可以開立證券賬戶買賣股票。但是買自己公司的股票時,相關上市公司必須公告。
E. 上市公司管理人員可以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公司的大股東,高管,監管層不能在二級市場上買賣本公司股票,只能以股票期權或者股權激勵的方式及一級市場的資本運作獲得本公司股票,而普通管理人員沒這個限制
F. 我是公司中層管理(主管級)公司發行原始股票,中高層管理可以購買1萬股。請問我買能賺嗎
1、如果你謀求的是股票上市後的大幅流動性溢價,你唯一需要擔心的,是這家公版司是權否真的能夠上市,以及什麼時候上市。
而這件事,需要動用專業人士團隊,用很長的時間來做盡職調查,才能得出大致靠譜的結論(只是大致,因為很多時候還會判斷錯),而且,相信我,有的時候投行還會忽悠客戶,告訴他們上市的可能性是如此之大,時間表會如此的緊湊,以至於投行人士都迫不及待地開始憧憬上市慶功會的場景了,而實際情況是這個項目還遙遠得很,不可控的風險也有一大把——目的不過是要他們立刻跟投行簽約。因此,無論是誰來告訴你,能賺,或者不能賺,那都是胡扯。
2、如果你謀求的是以與公司共同成長為前提的長期收益,你自己就可以判斷:以你的專業經驗和行業知識,客觀地分析一下,評價一下這家公司的質地和前景。如果你認為公司生機勃勃、前景遠大、管理到位、合法規范,而且你也認為會長期在公司服務下去,那我建議你,趕緊把股票買下來;而如果是相反的情況,我建議你半毛錢股票也不要買,不管它是不是號稱能上市。
G. 財務報告發布前,管理層可以買賣股票嗎
財務報告發布前,管理層可以買賣股票嗎,對大多數投資者來說,內投資股市總是一兩件事容:資本收益,股息或兩者兼而有之。出於這個原因,一些投資者尋找可能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升值的股票,這取決於他們的風險回報權衡概況下聯中的「章」字下面的一豎一直通到上面。
H. 在股票市場上面,公司內部持股人員包括董事長,要多久才可以出售自己手中的股票。每次出售是否有需公開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版方式轉讓的股權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特殊情況或持股少於1000股除外);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在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離職後半年內和其他規定情形內不得出讓;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內不得買賣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發生變動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2個交易日內,向上市公司報告並由上市公司在證券交易所網站進行公告。
I. 上市公司董事會管理層可以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嗎比如董事長,總經理可以嗎
高管們可以買股票,但不可以炒,什麼意思呢,規定上市公司高管們一年之內賣出的股票數量不能超出自己手中的百分之25.
J. 問一下,公司的管理層可不可以持有公司股票
可以,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