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大家討論一下回購股票,股權激勵是利好嗎
股權激勵是一把雙刃劍,用的好就好,不好就糟糕。
至於回購股票,要看具體情況,不能輕易下定論
B. 上市公司用自有資金回購公司核心員工股權激勵股票屬於利空嗎
使用自有資金回購公司核心員工股權,激勵股票並不屬於利空。一般上市公司的這種回購要高於市場價。
C. 公司為什麼不選擇從二級市場回購股票作為股權激勵
股權激勵問題的簡化說明
甲公司股票價格10元1股,公司通過股權激勵方案,版以每股5元價權格增發100萬股,授予管理人員,但要求公司未來三年利潤增長1倍為行權條件。
1、在公司公告的股票期權授予日的股價,與行權價的差額確認為公司的股權激勵費用,該公司為(10-5)*100=500萬元,分三年記入甲公司的管理費用,同時增加公司的資本公積
2、三年後企業業績達標了,100萬股全部行權。其情況是員工以500萬元構買了企業100萬新增股票,企業賬務為:銀行存款增加500萬,股本增加100萬,資本公積增加400萬。(前三年資本公積增加了500萬,總計增加900萬資本公積,與在授權日按10元每股發行100萬股股票,再用500萬元來獎勵管理人員達成目標的處理結果是一樣的)
3、股票期權行權時,行權價是5元,市場價可能是20元,按實際行權時的市場價與行權價的差額,乘以行權數量,記為員工的工資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最好在公司股票價格低的時間行權,繳稅會少很多,之後漲高了算二級市場賺的,不繳個稅)
4、授予期權後的送股,分紅後調整行權價,不影響上述內容。
D. 股份回購以獎勵職工的會計處理
(1)在等待期內每個資產負債表日
借:管理費用等 10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10000
(2)回購股份
借:庫存股 10000萬
貸:銀行存款 10000萬
同時進行備查登記。
(3)職工行權
借:銀行存款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庫存股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國外對股份回購作了普遍的規定,特別是在成熟資本市場中,股份回購已經成為一項重要的金融活動。我國《公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對相關的內容作了一定規定,但實踐中還很少實施。
股份回購的基本形式有兩種:
一是目標公司將可用的現金或公積金分配給股東以換回後者手中所持的股票;
二是公司通過發售債券,用募得的的款項來購回它自己的股票。
被公司購回的股票在會計上稱為「庫存股」。股票一旦大量被公司購回,其結果必然是在外流通的股份數量減少,假設回購不影響公司的收益,那麼剩餘股票的每股收益率會上升,使每股的市價也隨之增加。目標公司如果提出以比收購者價格更高的出價來收購其股票,則收購者也不得不提高其收購價格,這樣,收購以計劃就需要更多的資金來支持,從而導致其難度增加。
實施股份回購必須考慮當地公司法對回購的態度,美國許多州的公司認為,僅為維持目前的企業管理層對企業的控制權而取得本企業股票的違法的;但如果是維護企業現行的經營方針而爭奪控制權,實質上是為了維護公司利益,則回購又是可以允許的。
E. 公司回購股票意味著什麼
公司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流回購在二級市場發行的一定數量的股票。股份內回購完成後,公司可以注銷容回購股份或將其作為公司管理團隊的股權激勵。
股票回購可以增強投資者對公司股票的信心,短期內可能會有大量購買,從而略微提振股價。然而,這一趨勢保持了相對較短的時間,建議投資者認真考慮投資時機。
公司回購股份意味著防止合並和收購,保持穩定的股票價格,保持或改善每股收益,以及重新資本化。
股票回購提高了公司的股價,相當於向股東返還特別股息,但股東不必支付現金股息稅,這是公司回購股票的一個重要原因。
F. 可不可以回購股票進行限制性股票的股權激勵
這個早就有上市公司實施過了
不過不是限制性股票,既然是市場上買的,版自然是全流通的
具體規則權每個公司不同,比如有的是離職就無法享受到福利
因為證券市場不是很景氣
效果並不是很明顯,而且員工持股還被深套的情況也很多,
因為此舉是看好自家公司發展的。建立信心操作,一般也不會割肉的
所以想靠此套現作為福利也不容易
G. 關於公司回購的股票作股權激勵給員工後的處理。
根據你的提問,經邦咨詢的專家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如果回未注銷答這部分股票,那麼就是庫藏股,該部分股票不再屬於流通股。以庫藏股進行員工激勵,常見限制性股票和期權兩種形式。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滿之後,員工可以在二級市場出售或者去大宗交易平台出售,通常公司對員工出售股票的數量會有限制。對於中途未滿約定期限離職的員工,公司一般都會約定收回這部分股票。如果是採用期權的形式的,當行權條件滿足後以事先約定價格獲得股票後,也有限售期。限售期滿後可以在二級市場或者大宗交易平台出售。
以上就是經邦咨詢的專家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邦咨詢,16年專注於做股權這一件事。
H. 在顧家上班買的激勵股票,當初是半價買的,現在公司買的半價激勵股票,被辭退,回購按原來價格,合理嗎
公司對於員工持股的交易和轉讓一定是有規則的,而且這些規則一定是有明文約定的。因為員工持股一定是激勵員工的,當被辭退的時候,已經是不可能再持有員工股份了。至於交易價格去看當初的約定細節吧。
I. 企業以回購股份形式對職工進行股權激勵的,應如何進行
企業回購股份時,應當按照回購股份的全部支出作為庫存股處理,同時進內行備查登記。企容業應當在等待期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按照權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取得的職工服務計入成本費用,並且增加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企業應於職工行權購買本企業股份收到價款時,轉銷交付職工的庫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內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累計金額,同時,按照其差額調整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J.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用於股權激勵
股權激勵問題的簡化說明
甲公司股票價格10元1股,公司通過股權激勵方案,以每股5元價格增發100萬股專,授予屬管理人員,但要求公司未來三年利潤增長1倍為行權條件。
1、在公司公告的股票期權授予日的股價,與行權價的差額確認為公司的股權激勵費用,該公司為(10-5)*100=500萬元,分三年記入甲公司的管理費用,同時增加公司的資本公積
2、三年後企業業績達標了,100萬股全部行權。其情況是員工以500萬元構買了企業100萬新增股票,企業賬務為:銀行存款增加500萬,股本增加100萬,資本公積增加400萬。(前三年資本公積增加了500萬,總計增加900萬資本公積,與在授權日按10元每股發行100萬股股票,再用500萬元來獎勵管理人員達成目標的處理結果是一樣的)
3、股票期權行權時,行權價是5元,市場價可能是20元,按實際行權時的市場價與行權價的差額,乘以行權數量,記為員工的工資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最好在公司股票價格低的時間行權,繳稅會少很多,之後漲高了算二級市場賺的,不繳個稅)
4、授予期權後的送股,分紅後調整行權價,不影響上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