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前股票賬戶有10萬,婚後漲到20萬,財產怎麼分
最高人民法院對於「一方婚前購買的股票婚後增值,另一方可否請求分割增值部分」進內行了詳細解釋。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夫妻一方中婚前持有的股票,婚後只要動過,收益部分就要算共同財產。
該問題應該一分為二地看待。
1、如果股票賬戶一直沒動過,則為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無權請求分割增值部分;
2、如果股票賬戶一方在婚後進行過操作與管理,則其增值應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請求分割增值部分。
❷ 婚前的股票賬戶
股票賬戶也是可以做一個婚前資產證明的 而且股票賬戶是可以查詢到轉賬的日期的 所以估計是應該可以只屬於一方的 因為所有的東西都是用一個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完成的
❸ 婚前一方的現金存款或者基金股票這些,婚後就屬於共同財產嗎
按照新修訂的婚姻法的規定,判斷夫妻共同財產的標准就是以辦理結婚登記回手續為時間標准.即婚答前取得的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因此,如果婚前有現金,最好將其存入銀行,這樣可以有一個存款記錄,不然如何說得清楚呢?
基金也是婚前財產,但如果婚後有增值部分,那就是共同的了。
婚後單方存款也是夫妻共同的,因為是用結婚時間這樣一個標准來衡量,而不是看是誰掙的錢。
當然了如果雙方另行約定那就除外了。
❹ 我的股票賬戶是婚前建立的
新婚姻法明確的說明了,婚後購買的房產財產只屬於歸屬人,不屬於共有分配財產。所內以你的房子容和公司只要沒有寫上對方名字,對方是分不到的。都是你的私人財產,至於股票帳戶更不可能作為共同財產分配,除非你自願給予對方。
❺ 婚前股票賬戶怎麼避免被分割
最好去做一個公證吧。但是之後這個賬戶再有操作和盈利,應該是屬於婚後的共同財產了。
❻ 婚前我的股市帳戶里的錢離婚後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前股來市帳戶里的錢屬於婚前源財產,離婚時不屬於共同財產。
但是婚後,由於股市波動所產生的收益是屬於婚後共同財產的,離婚時需要參與分割。但是婚前或婚姻存續期間另有規定的除外。
除了婚前財產公證外,還可以提供股東帳號、股票操作交易憑證等證明是你的個人財產。其實,不光婚前可以做財產公證,婚姻存續期間也可以就婚前雙方的財產情況進行公證,只要雙方都同意就行。還可以在公證的同時約定婚後財產的使用或分割方法。
❼ 婚前女方投入的股票資金損失了,離婚後怎麼計算
1、婚前女方投入的股票資金損失了,離婚時該股票是女方的個人財產,不用分割。
2、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離婚時侵害的是現存的夫妻共同財產。
❽ 婚前股票婚後增值屬於共同財產嗎
1、婚前所有的股票,婚後增值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專釋的規屬定,夫妻婚後取得的生產、經營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股票,在婚後產生的收益即屬於投資經營所獲得的收益,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的解釋二
第十一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❾ 婚前股票婚後收益是共同財產嗎
對於抄股票婚後增值部分,《最高襲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一條的規定: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所得收益應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股票的增值利益從法律性質上來看,與孳息有著本質區別,所以股票的增值部分不應當被視為孳息。其次,股票的增值部分是否夫妻一方財產在婚後的自然增值就要視具體情況區別對待:如果是在婚前買入股票後一直未加操作管理而產生的股票增值,那麼增值部分應當視為一方個人財產的自然增值,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如果在買入股票後進行了積極地管理操作,或者以婚後財產追加投入的,應當視為投資所得收益,其增值部分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在你們婚姻存續期間,對方對婚前所購買的股票進行了積極的操作管理,並以家庭收入參與股票投資中,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這部分的股票增值部分應當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雙方有權要求法院將此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