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證券公司如何接受 發行股票的擔保
哥們,你OUT了。。。。。。
第一,不是每家券商都有保薦和承銷資格的,而版且券商是要先墊資的!權
第二,電子化後再沒見到紙質股票!運到公司賣給散戶?菜市場都比這高級啦
第三,承銷與包銷是不同的,何況目前基本都是超額認購!
㈡ 請教個問題,證券客戶經理可以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為客戶操作股票嗎
當然不能了。證監會有明確規定,證券公司不能因任何原因代替客戶操作股票,客戶也專不能把自己的交易屬密碼透露給券商。不過有分析師資格的投資顧問可以為客戶制定理財計劃,指導客戶操作。
我就是做證券行業的,有需要可以hi我。
㈢ 請教個問題,證券客戶經理可以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為客戶操作股票嗎
當然不能了。證監會有明確規定,證券公司不能因任何原因代替客戶操作股票內,客戶也不能把自容己的交易密碼透露給券商。不過有分析師資格的投資顧問可以為客戶制定理財計劃,指導客戶操作。
我就是做證券行業的,有需要可以hi我
㈣ 接受別人委託,替別人炒股票,是否合法
我國對委託代理炒股這類行為並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1、我國對委託代理炒股這類行為並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再者是此類《委託資產管理合同》是否有效。
2、有人認為這類委託代理是自然人之間的協議,是有效的;也有人認為受託方不具備理財資格或不具備經營證券業務資格,因違反證券法或金融法規而協議無效,雙方應根據過錯程度分擔虧損。案件大多以調解結案。
3、有法律界人士認為:這里受委託的自然人也要分類而視:
(1)如果是單個的一對一,都是個人,僅僅是委託炒股,沒有踏准市場節奏,並沒有進一步的犯罪行為,只要其不違反民法通則、合同法以及國家金融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即應受到尊重,其委託理財合同亦應認定有效。
(2)如果是「一對多」,也就是說一個所謂的高手在同一時期內共同或分別接受社會上不特定多人委託從事受託理財業務,特別是進行集合性受託投資管理業務情形的,因該行為顯然與其身份和資質不符,故應認定合同無效。
(4)股票接受證券公司輔導擴展閱讀:
委託炒股引發糾紛的高峰期大約是在2008年。因為2007年10月16日上證指數曾到達過歷史高點6124.04。之後一路下探,僅僅半年不到的時候,到2008年5月,大盤就已經在3300點附近徘徊了。
2008年,麗水,一個是歸國華僑,後投身房地產業;一個是叱吒大戶室、人稱「股神」。兩人在2007年底簽了一份協議,合作炒股,老闆出資,「股神」操作。協議是定到當年6月30日的,但是,還沒等協議期滿,老闆就把「股神」告上了法庭。因為投入的1800萬,已經縮水至800多萬。
㈤ 股票接受注冊通知書算利好還是利空
肯定是利好,但是短期之內不能保證價格肯定上漲。因為價格機制是多因一果,這種量級的單一利好,不一定足夠抵消其他負面信息對價格的影響
㈥ 上市輔導到lpo還有幾個階段
有6個階段
㈦ 證券投資者在購買股票時,可以接受的最高價格是
你可以是掛單買進 掛的什麼價就按什麼價買!! 還有的就是 假如你要買1000手10快買入 現在10隻有900手還有100手在10.5 那你就按10.5的價格買入1000手
㈧ 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接受輔導後大約多少時間後上市
如果通過「上會」環節,也就是發審委,以後大約3-6個月可擇期上市,按目前ipo的提速時間來看會縮短時間。企業如果想要ipo,可以通過ipo通關訓練營獲得一線信息和指導。
㈨ 公開發行股票接受輔導是什麼意思
你好,例行公事,
發行股票需要由證券公司來指導,企業自己不能直接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