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回購,注銷庫存股的會計分錄
(1)回購本公司股票時
借:庫存股(實際支付的金額)
貸:銀行存款
(2)注銷庫存股時版
借:股本(注權銷股票的面值總額)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差額先沖股本溢價)
盈餘公積(股本溢價不足,沖減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股本溢價和盈餘公積仍不足部分)
貸:庫存股(注銷庫存股的賬面余額)
(3)回購價格低於回購股票的面值總額時:
借:股本(注銷股票的面值總額)
貸:庫存股(注銷庫存股的賬面余額)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差額)
按照通常的財務理論,庫存股亦稱庫藏股,是指由公司購回而沒有注銷、並由該公司持有的已發行股份。庫存股在回購後並不注銷,而由公司自己持有,在適當的時機再向市場出售或用於對員工的激勵。也就是說,公司將已經發行出去的股票,從市場中買回,存放於公司,而尚未再出售或是注銷。
B. 股票分紅如何計算
上市公司分紅規定如下:1、上市公司必須在章程中明確分紅政策。2、上市公司可以進行中內期的現金分紅容。3、近三年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於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才能進行分紅。4、在分紅以前,上市公司需要擬定利潤分配的方案,董事會要說明是否制定現金分紅預案。5、公司應該在季度報告中說明現金分紅政策的執行情況。
C. 個人股東轉讓股份溢價部分賬務處理
1、合並正常入賬如下:
借:股本 20萬
借:資本公積 80萬
貸:銀行存款 100萬
同時需代扣代繳個人股權轉讓所得稅:
借: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所得稅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個人股權轉讓應納稅額的計算:《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個人轉讓股權的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按次徵收。 具體計算方法為:股權轉讓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收入-取得股權所支付的金額-轉讓過程中所支付的相關合理費用)×20%, 其中,合理費用是指股權轉讓過程中按規定支付的稅金、資產評估費、中介服務費等。
2、上市公司股份回購的會計及稅務處理如下:
一、回購股份的會計處理
(1)回購本公司股票時
借:庫存股(實際支付的金額)
貸:銀行存款
(2)注銷庫存股時
借:股本(注銷股票的面值總額)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差額先沖股本溢價)
盈餘公積(股本溢價不足,沖減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股本溢價和盈餘公積仍不足部分)
貸:庫存股(注銷庫存股的賬面余額)
(3)轉讓庫存股時,轉讓價高於庫存股的賬面余額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金額)
貸:庫存股(轉讓庫存股的賬面余額)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轉讓價與庫存股賬面余額的差額)
(4)轉讓庫存股時,轉讓價低於庫存股的賬面余額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金額)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差額先沖股本溢價)
盈餘公積(股本溢價不足,沖減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股本溢價和盈餘公積仍不足部分)
貸:庫存股(轉讓庫存股的賬面余額)
二、回購股份的稅務處理
1、個人股東的稅務處理
回購股份過程中,回購方上市公司不涉及稅收,對於被回購方是個人的,由於上市公司股票屬於金融商品,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附件3)第一條第二十二項第五小項:「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二十二)下列金融商品轉讓收入:5.個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務。」對於個人被回購上市公司股票免徵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規定:「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於個人被回購上市公司股票(不含限售股)免徵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方式的通知》(財稅明電[2008]2號)規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方式,將現行的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對雙方當事人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調整為單邊征稅,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方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對於個人被回購上市公司股票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2.法人股東的稅務處理
回購股份過程中,對於被回購方是法人的,由於上市公司股票屬於金融商品,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附件1)規定,企業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屬金融商品轉讓,應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企業適用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企業適用3%徵收率。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轉讓股票屬於財產轉讓收入,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三條:「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於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後,為股權轉讓所得。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對於被投資企業的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已經繳納過企業所得稅,但在轉讓股票時不得扣除,有重復納稅之嫌(參見股權轉讓前先進行利潤分配可避免重復征稅)。
根據財稅明電[2008]2號的規定,對於法人被回購的上市公司股票也是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D. 企業回購並注銷本公司的股票,要沖減「資本公積—股本溢價」,能不能沖減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企業回購並注銷本公司的股票,要沖減「資本公積—股本溢價」,不專能沖減資本公積—其他資屬本公積,兩者有本質區別。
1、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核算的內容與資本公積-股本溢價明顯不同,不能相互交叉。
其他資本公積,是指除資本溢價(股本溢價),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准備,股權投資准備,撥款轉入,外幣資本折算差額,關聯交易差價等各項來源形成的資本公積以外,因其他來源或原因形成的資本公積,其中主要是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它是由特定資產的計價變動而形成的,當特定資產處置時,其他資本公積也應一並處置。因此,其他資本公積不得用於直接轉增資本(或股本)。
2、資本公積—股本溢價是前期發行時發生的溢價,收購時產生的差價,應沖回。
股本溢價是資本公積一種,而資本公積是指投資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業、所有權歸屬於投資者、並且投入金額超過法定資本部分的資金。
E. 回購股票和注銷股票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能否舉下例子
1、回購股票時
借:庫存股(實際支付的金額)
貸:銀行存款
2、注銷股票時
借:股本(注銷股票的面值總額)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差額先沖股本溢價)
盈餘公積(股本溢價不足,沖減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股本溢價和盈餘公積仍不足部分)
貸:庫存股(注銷庫存股的賬面余額)
3、回購價格低於回購股票的面值總額時:
借:股本(注銷股票的面值總額)
貸:庫存股(注銷庫存股的賬面余額)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差額)
舉例如下:
企業以10元每股的價格回購1萬股,面值為1元的股票
那麼 一 回購庫存股
借 庫存股 100000
貸銀行存款100000
二注銷庫存股時
借 股本 10000
資本公積- 股本溢價 90000
貸 庫存股 100000
資本公積- 股本溢價不夠時,假如只有80000,那麼只能沖80000
另外10000要沖留存收益
借 股本10000
資本公積- 股本溢價80000
利潤分配- 未分配利潤9000
盈餘公積1000
貸 庫存股100000
拓展資料
按照通常的財務理論,由公司購回而沒有注銷、並由該公司持有的已發行股份被稱為庫存股。庫存股在回購後並不注銷,而由公司自己持有,在適當的時機再向市場出售或用於對員工的激勵。也就是說,公司將已經發行出去的股票,從市場中買回,存放於公司,而尚未再出售或是注銷。
企業為減少注冊資本而收購該公司股份的,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為獎勵該公司職工而收購該公司股份的,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做備查登記。
企業將收購的股份獎勵給該公司職工屬於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如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根據職工獲取獎勵股份的實際情況確定的金額,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獎勵庫存股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
F. 回購股票時候沖減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留存收益這些是怎麼個沖法如果回購股票與股本的差額是1000萬,
我大概說一下,同來一控制下企業合源並,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是被投資方賬面凈資產所佔份額。如果被合並方的所有者權益為100萬,合並方取得80%的股權。那麼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確認金額為80萬。
假設合並方支付的對價為100萬。中間的差額為20萬。這個差額計入資本公積——資本溢價(股本溢價)貸方。
假設合並方支付的對價為60萬,中間的差額為-20萬,這個差額計入資本公積——資本溢價(股本溢價)借方。如果合並方的,資本公積——資本溢價(股本溢價)貸方余額為10萬。
那麼20萬計不進去,就計入10萬,剩下10萬計入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借方)。
G. 企業回購並注銷本公司的股票,要沖減「資本公積-股本溢價」,能不能沖減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企業回抄購並注銷本公司的股票襲,要沖減「資本公積—股本溢價」,不能沖減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兩者有本質區別。
1、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核算的內容與資本公積-股本溢價明顯不同,不能相互交叉。
其他資本公積,是指除資本溢價(股本溢價),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准備,股權投資准備,撥款轉入,外幣資本折算差額,關聯交易差價等各項來源形成的資本公積以外,因其他來源或原因形成的資本公積,其中主要是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
它是由特定資產的計價變動而形成的,當特定資產處置時,其他資本公積也應一並處置。
因此,其他資本公積不得用於直接轉增資本(或股本)。
2、資本公積—股本溢價是前期發行時發生的溢價,收購時產生的差價,應沖回。
股本溢價是資本公積一種,而資本公積是指投資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業、所有權歸屬於投資者、並且投入金額超過法定資本部分的資金。
H. 達到解鎖條件的限制性股票會計處理時為什麼會產生股本溢價
一、等待期內沒有發生現金分配等情況而達到限制性股票解鎖條件時,不需要履行回購義務,反向沖回原計提的回購義務形成的負債即可(相當於差錯更正):
借: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
貸:庫存股
二:為什麼會「如有差額」,主要是分配可撤銷現金股利時候造成的,分析如下:
1.限制性股票等待期內,如果發生分配可撤銷的現金股利,有個核心的邏輯是,這部分現金股利要算作提前履行現金股利對應金額的回購義務。大白話就是原來回購義務1000萬,我現在分給你的可撤銷現金股利(假定是100萬)是可以要回來的,現在我也不要了,但要抵消一部分回購義務,回購時候我付給你900萬就行了;
2.分配可撤銷的現金股利時候,做了2個預計,一個是能夠達到解鎖條件;一個是不能達到解鎖條件。
A、對於預計能達到解鎖條件的,分配現金股利時候,提前履行回購條件:
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預計能夠達到解鎖條件,就是股東,按利潤分配原則分配股利) 100
貸:應付股利-限制性股票股利 100
借: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金額是現金股利值)100
貸:庫存庫 100
注意:提前部分反向沖回購義務,沖回後,2科目余額一致。
以下為造成差額的重點分析
B、對於預計不能達到解鎖條件,分配現金股利時候,提前履行回購條件:
借: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金額是現金股利值)100
貸:應付股利-限制性股票股利 100
注意:預計不能達到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就不是股東,就不能按照利潤分配原則分配股利,而是要按照抵扣回購義務原則沖抵原計提的負債。這里其他應付款余額減少了100,但庫存股還是原來計提的余額1000。形成了「差額」。
三、解鎖日的會計處理
A、對於最終不能達到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
履行回購義務時
借: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 900
貸:銀行存款 900
同時,辦理股本注銷手續
借:股本 500(假設)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500
貸:庫存股 1000
B、對於最終達到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包括原來等待期內預計不達標的,等待期結束後最終還是達標的激勵對象)
履行回購義務時
借:其他應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 9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100
貸:庫存股 1000
總結:差額來自於產生可撤銷的現金股利分配時候,對預計不能達到限制性股票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不能按照利潤分配原則分配現金股利,而是要按照現金股利抵消回購義務原則,計入其他應付款,造成庫存股與其他應付款的差額;這部分激勵對象最終達到了解鎖條件後,這個差額計入資本公積-股本溢價,而且這個差額一定是在借方。
I. 庫存股屬於所有者權益嗎
一、是的。」庫存股「屬於所有者權益類科目,用於企業採用收購本公司股票方式減資的業務。但從其用途來看,是起到沖減」股本「賬戶的作用,(應屬於」調整「賬戶),所以結構與所有者權益賬戶是相反的,即庫存股增加記入借方,注銷股本時,庫存股減少記入貸方。
二、會計分錄
1、用現金回購本公司股票時,以回購的價格暫時先記入本賬戶的借方:
借:庫存股
貸:銀行存款
2、注銷股本時,反映股本減少,同時沖減」庫存股「(將回購的成本全部轉出)。
因為回購股票的實際成本與股本的面值往往是不相同的,所以有以下兩種情況應分別處理:
(1)如果回購價格高於股票的面值,則
借:股本(面值)
資本公積(回購價與面值的差額)
盈餘公積(如果公司的資本公積不夠沖減,剩餘的應沖減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上述兩者都不夠沖減的話,則剩餘數沖減未分配利潤)
貸:庫存股(回購的價格)
(2)如果回購價格低於股票的面值,則其差額增加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借:股本(面值)
貸:庫存股(回購價格)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差額)
三、在資產負債表中,」庫存股「列在所有者權益項目的第三項,為」減:庫存股「,也充分說明了這個科目是抵減調整賬戶。
更詳細的知識請參看《會計實務》有關所有者權益一章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