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
❷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是一種募集資金的方式,那麼股民是通過怎樣的一個過程賺錢的
公司的項目很有發展前景,但是他又沒有更多的資金,這時候就可以發行股票,如果投資者版也看好這個公司的權發展前景,就可以去認購這個公司的股票,如果後來公司確實賺了很多錢,就有分紅,你就可以通過這個分紅來獲得報酬,而這時候有根多的人看好這個公司,這個公司的股票就會升值,那麼你賣出去的時候就可以獲得這種差額收益。
❸ 怎麼發行股票去募集資金
公募股票的發行可分為設立發行和發行新股兩類。設立發行是指股份公司在成立過程中募集資本所進行的股票發行,這是股份公司的首次發行,發行新股是指股份公司成立後因增加資本,擴大經營的需要而進行的股票發行,這是股份公司在首次發行即設立發行以後的各次發行。這里分析的是發行新股的基本程序和步驟。
(1)制定新股發行計劃。為了保證新股發行的順利進行和發行後取得實效,發行公司需要認真制定新股發行計劃。發行計劃的主要內容有確定發行目標、對發行目標進行可行性研究、擬定股票種類和發行價格等。
(2)形成新股發行決議。董事會依據資本授權制度和新股發行計劃作出發行新股的決議,內容包括:①新股的種類和數量;②新股的發行目的;③新股的發行價格;④認購新股的申請期限和股款交納日期;⑤辦理申請和股款繳納的機構;⑥零股和失權股的處理方法等。
(3)股票發行申請與審核。內容包括:①編制股票發行申請書;②股票發行的審查與核准。
(4)製作股票募集書。募集書應載明公司的沿革、經營情況、財務狀況、負責人、新股發行種類、數量及金額,還要載明核準的各款項事項及股款繳納日期,並加記政府主管部門及證券管理機關核准文號與日期。作用是公眾閱覽,使投資者能了解公司的有關情況,作為認購股票的參考。
(5)凍結股東名簿。股東名簿是公司記載股東和股票事宜的帳簿。一般記載:①股東的姓名、地址;②股東所持有的股票種類、數量;③股票的號碼;④股票的認購日期。
(6)確定委託代理。包括:①選擇代理發行機構;②簽訂委託代理發行合同。
(7)招認股份。是指確定認股人和辦理股款繳納與股票交割事務。內容有:①董事會通知原有股東行使優先認股權。②原有股東在接到董事會認購通知後,在規定期限內認購相應比例的股份。③公眾認購。④認購人繳納股款。⑤交割股票。
(8)改選董事、監事。這里的改選是指增額性改選,即由公司股份增加、股份比例結構變動所引起的改選,而不是原有董事、監事任期屆滿或由於其他原因的正常改選。
(9)發行結果登記。發行公司在按預定計劃發行股票結束後一定期限內,需向政府主管部門和證券管理機關報告發行結果,申請發行結束的登記。
❹ 非上市股份公司是否可以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這是可以的,但是任然需要審批,上市與否只是關繫到貴公司的股票流動性的問題。
❺ 股份公司沒上市就不可以向社會募集資金嗎那它的錢從哪裡來
1、股份公司沒上市可抄以向社會募集資金襲,比如發行股票。
2、非上市公司是指有限責任公司和股票不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公司,只有股份公司才能發行股票,不能在證交所上市交易的股份公司,如果其股票不是公開發行的話,那麼其股票是不能再證交所交易的,一般可以再銀行、證券公司交易,甚至可以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如果是公開發行,那麼其股票在證交所之外的市場交易;統稱為場外交易市場;一般指證券公司、銀行等。
3、非上市公司中的股份公司本身就必須發行股票,不存在轉為股份制企業的問題。只有有限責任公司要發行股票的話才有轉成股份制公司的必要。有限責任公司轉換為股份制公司,依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來進行。
❻ 股票發行計劃包括哪些內容
在上市輔導階段,企業可以和輔導機構一起協商確定初步的股票發行計劃,為發行准備工作的開展指示方向。股票發行計劃主要包括募集資金額、股票發行量、股票發行價格、募集資金投向和股票發行時間等五方面內容。
(1)募集資金投向的確定。募集資金投向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有可行性。由於投資項目的立項審批在時間和結果上存在不確定性,項目的可行性也有可能隨著時間的推移發生變化,因此,企業可事先多儲備一些投資項目,以增加投資項目的選擇范圍,擴大籌資額的調整空間,避免被動的局面。
(2)募集資金額的確定。募集資金額應與投資項目的資金需求保持一致。根據證監會第17號備忘錄《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募集資金的審核要求》的規定,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籌資額,不得超過其申請文件提交發審會表決前一年末經審計的,扣除由發行前股東單獨享有的滾存未分配利潤後凈資產值的兩倍。在上述兩個前提下,企業可自主確定募集資金的多少,但是,不能忽視財務杠桿的適當利用以及過渡募集資金對上市後再融資的不利影響。
(3)股票發行價格的確定。股票發行定價,應考慮企業股票的內在價值、可比公司的股票價格、證券市場的景氣程度、政府的管制政策等因素。當前,證監會對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定價有較為嚴格的管制,股票發行市盈率原則上不高於20倍。
(4)股票發行量的確定。一方面,股票發行量應滿足股票上市的法定條件。根據《公司法》第152條的規定,企業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5000萬股,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發行後股本總額的25%,才能申請股票上市;另一方面,股票發行量應保證籌資計劃的實現。在募集資金額既定的情況下,由於股票發行價格存在20倍發行市盈率上限的政策限制,股票發行量必須達到一定規模才能滿足融資需求,具體的股票發行量則取決於股票發行價格的高低。
(5)股票發行時間的確定。應考慮的因素包括:
① 能否如期完成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選擇和立項審批;
② 預計提交股票發行上市申請時是否滿足股票發行上市條件;
③ 預計發行時的證券市場狀況;
④ 股票發行上市的政策變化趨勢是否有利等。
隨著上市輔導和發行准備工作的開展,企業可以根據情況變化逐步調整發行計劃。在
向證監會正式提交股票發行上市申請之前,企業應召開股東大會,審議有關股票發行規模、募集資金投向、股票發行時間等發行計劃的方案,形成決議。為了增加靈活性,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發行計劃的部分內容,可以僅指定范圍,由董事會在授權范圍內最終決定或做出調整。
❼ 上市公司是如何向股市募集資金的
上市公司向股票市場融資的方式有:
1、ipo
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簡稱IPO):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券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 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另外一種獲得在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的可行方法是在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允許私人公司將它們的股份向公眾銷售。這些股份被認為是「自由交易」的,從而使得這家企業達到在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的要求條件。 大多數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對上市公司在擁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數量的股東人數方面有著硬性規定。
2、配股
配股是上市公司向原股東發行新股、籌集資金的行為。按照慣例,公司配股時新股的認購權按照原有股權比例在原股東之間分配,即原股東擁有優先認購權。
3、增發配售
股票增發配售是已上市的公司通過指定投資者(如大股東或機構投資者)或全部投資者額外發行股份募集資金的融資方式,發行價格一般為發行前某一階段的平均價的某一比例。
4、發行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的一種,它可以轉換為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從本質上講,可轉換債券是在發行公司債券的基礎上,附加了一份期權,並允許購買人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將其購買的債券轉換成指定公司的股票(如果轉換成立股票也就成了公司的資產。)。
❽ 關於公司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的問題
1、公司發行股票抄,股票由一些大的機構或者散戶購買,資金由公司抽走,這錢可以說成放進口袋了,由公司按照之前的計劃進行運用;
2、你申購成功該股票後,交易的地方是股票交易市場,交易對象是其他機構或者散戶投資者,交易對象並不是發行該股票的公司,因此你賣的同時有其他人來買,這些股票就始終在股票市場中被買賣,而發行該股票的公司卻沒有參與這個買賣。
補充:所謂抽走,是指的你買了100股新股,這部分錢就已經到了這個發行股票的公司手裡面了,這個資金就按照新股發行資金募集運用計劃運用了,你所擁有的只是一個電子記帳憑證,當你要賣的時候,只能賣給其他投資者,錢就從其他投資者那裡來。
❾ 企業如何確定股票發行數量募集資金及其投向有什麼規定
你好,上市公司的發行價格和發行股的數量的決定因素
1、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一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股份有限公司具備上市條件後,只是具備了申請上市的資格,而要真正成為上市公司還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請,經過審查批准方可上市。
我國《公司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程序如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報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證券管理部門批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文件。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證券管理部門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請,予以批准;對不符和本法規定條件的,不予批准。
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批准後,被批準的上市公司必須公告其股票上市報告,並將其申請文件存放在指定的地點供公眾查閱。經批準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上市交易。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公司股票可以到境外上市,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作出特別規定。
上市公司如何確定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依法應遵循以下幾點
公開發行:發起人認購股本數額不少於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認購數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不少於擬發行股本總額的25%;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超過向社會公眾發行股本數額的10%。
其中並未規定 公司公開發行的總數量 這應該由公司根據公司規模和融資規模自行確定 報中國證監會審核批准
配股發行:(原有股東按比例認購配售股份) 一次配股發行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前一次發行並募足股份後普通股總數的30%。
另外增資發行的規定如下:(並未規定發行數量)
增資發行(發行新股票增加資金) 除應符合首次發行所需條件外,還應符合:
①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所得資金的使用與其招股說明書中所述的用途相符,並且資金使用效果良好。 ②距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時間不少於12個月。
③從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到本次申請期間沒有重大的違法行為。
大多數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對上市公司在擁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數量的股東人數方面有著硬性規定 總股本是指上市公司的所有股本數量,包括
已上市流通的股本和未上市流通的股本。股本的數量沒什麼規定,也就是說,因為公司規模不同,凈資產是一定的,發行的股份數量越多,每股凈資產就越少。價格由市場決定,我們可以通過可以參考當時同行業類型股票的價格來分析。
公司股票的發行量的決定
1.上市公司股票的發行量是由公司改為股份公司時的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共估值多少錢,按每股一元來確定的。
2.具體的股票發行量則由幾個因素共同來決定
一是公司原始股東願意出售的數量,比如原股東長期看好本企業,那麼發行的數量可能不會太多,因為發行太多可能會影響控股權;
二是中國證監會批準的額度,主要是根據企業的融資目的和規模來確定發行數量;
三是看市場的實際情況,包括一級市場上保薦人、主承銷商及承銷團的建議以及二級市場上股市的實際走勢,比如市場行情火爆,發行市盈率很高時,那麼就會選擇多發一些,多賺一些發行溢價,反之則少發一些或者乾脆放棄發行。
確定一個公司發行股票的數量的方法
根據注冊資本,確定發行下限.根據融資量,公司估值等和承銷商,確定具體發行數量;
注冊資本就是股本,1億的注冊資本,就代表1億總股本。發行數量規定是不低於發行後股本總數的25% .1億股本,發行量基本在3500萬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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