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今天萬科A登記分紅並轉增股,為什麼股價反而下跌
分紅、抄轉增對你來說,你股票總襲的市值並沒有變。好比你現在有100股股票,10元/股,轉增給你100股,但是股票價格下降到5元/股(除權基準價)。如果該公司業績良好,股民一致看好,那麼不久就會上漲到除權基準價之上,叫做「填權」,如果下跌到除權基準價格之下,叫做「貼權」。所以,分紅、轉增並沒有帶給你實質上的利益!
我也持有萬科A,中長線有望填權,建議持有!(僅供參考)
Ⅱ 萬科10股派1元什麼意思 有散戶的事嗎
持有萬科股票的人員,每股可獲得0.1元的分紅,這里的分紅的對象是持有萬科股票的人專員,包括散戶。
「屬10股派1元」是股票的現金分紅,平均至每股為0.1元,根據上海證券交易規則,對投資者享受的紅股和股息實行自動劃撥到賬戶,即在除息日持有該股票的用戶都可以得到分紅,包括散戶。
(2)萬科股票分紅時間擴展閱讀:
分紅的另一種形式:配股
配股也是投資者經常會遇到的情況,配股與送股轉增股本不同,它不是一種利潤的分配式,是投資者對公司再投資的過程。
配股是指上市公司為了進一步吸收資金而向公司股東有償按比例配售一定數額的股票,它本身不分紅,而是一種籌資方式,是上市公司的一次股票的發行,公司股東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購買所配的股票。
Ⅲ 萬科a股票從發行至今翻了多少倍
萬科A從發行到現在,如果復權的話,翻了2850倍。如果加上分紅的話,大約翻了四千多倍。
Ⅳ 萬科A什麼時候分紅配股
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據公司發展的需要,依據有關規定和相應程序,旨在向原股東進一步發行新股、籌集資金的行為。按照慣例,公司配股時新股的認購權按照原有股權比例在原股東之間分配,即原股東擁有優先認購權。
配股的條件:
(1)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經募足,募集資金使用效果良好,本次配股距前次發行間隔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以上;
(2)公司上市超過3個完整會計年度的,最近3個完整會計年度的凈資產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
(3)公司在最近三年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或重大遺漏;
(4)本次配股募集資金後,公司預測的凈資產收益率應達到或超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水平。
(5)配售的股票限於普通股,配售的對象為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
(6)公司一次配股發行股份總數,不得超過該公司前一次發行並募足股份後其股份總數的30%,公司將本次配股募集資金用於國家重點建設項目、技改項目的,可不受30%比例的限制。
公司發行新股時按股東所持股份數以持價(低於市價)分配認股。
配股的一大特點,就是新股的價格是按照發行公告發布時的股票市價作一定的折價處理來確定的。所折價格是為了鼓勵股東出價認購。當市場環境不穩定的時候,確定配股價是非常困難的。在正常情況下,新股發行的價格按發行配股公告時股票市場價格折價10%到25%。理論上的除權價格是增股發行公告前股票與新股的加權平均價格,它應該是新股配售後的股票價格。
配股不是分紅
分紅是上市公司對股東投資的回報,它的特徵為:上市公司是付出者,股東是收獲者,且股東收獲的是上市公司的經營利潤,所以分紅是建立在上市公司經營盈利的基礎之上的,沒有利潤就沒有紅利可分。上市公司的分紅通常有兩種形式,其一是送現金紅利,即上市公司將在某一階段(一般是一年)的部分盈利以現金方式返給股東,從而對股東的投資予以回報;另外就是送紅股,即公司將應給股東的現金紅利轉化成資本金,以擴大生產經營,來年再給股東回報。而配股並不建立在盈利的基礎上,只要股東情願,即使上市公司的經營發生虧損也可以配股,上市公司是索取者,股東是是付出者。股東追加投資,股份公司得到資金以充實資本。配股後雖然股東持有的股票增多了,但它不是公司給股民投資的回報,而是追加投資後的一種憑證。
配股就是行使配股權,有償得到紅股,要按一定比例以一定的價格購買股票,就是說要得到更多的股票還要自掏腰包.配股除權後,填權還是貼權,要注意市場的氛圍.在牛市中,配股後,填權的機會比較大,低價買入的股票就可能有更大的收益. 如果大勢走弱,出現除權後股價跌破配股價,那麼會損失慘重.如果可以在市場中用比配股價還低的價格買到股票,配股就沒有意義.
配股操作如同平時買股票,只要按照配股價和應配股數,填買單即可,沒有配股權證一說.如果某股票又分紅又配股,可以只取紅利,而不配股,只要在配股繳款期不買入,配股就被放棄.
Ⅳ 2015年萬科股票分紅是哪一天
等5月22號開了股東大會才會決定,一般就是股東大會後面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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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萬科分紅不低為什麼股票不漲
不分紅漲得才快,分紅多,自然漲不動
Ⅶ 股票都有哪些板塊
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後對企業盈利和剩餘財產的索取權。普通股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一種基本形式。現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進行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4)剩餘資產分配權。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優先股
優先股相對於普通股。優先股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
(1)優先分配權。在公司分配利潤時,擁有優先股票的股東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東,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額的股利,即優先股的股利是相對固定的。
(2)優先求償權。若公司清算,分配剩餘財產時,優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註:當公司決定連續幾年不分配股利時,優先股股東可以進入股東大會來表達他們的意見,保護他們自己的權利。
Ⅷ 萬科A:10派0.5元,股權登記日為2009年6月5日,除息日為6月8日是什麼意思
登記就是6月5日有股的,就可以送錢,除息就是送完錢之後的第一個交易日。
給個分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