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債券有哪些
按不同的標准,可以分為不同的種類:
(1)按債券期限,公司債券可分為短期公司債券、中期公司債券和長期公司債券。根據我國公司債券的期限劃分,短期公司債券期限在1年以內,中期公司債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內,長期公司債券期限在5年以上。
(2)按債券是否記名,公司債券可分為記名公司債券和無記名公司債券。如果公司債券上登記有債券持有人的姓名,投資者領取利息時要憑印章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轉讓時要在債券上簽名,同時還要到發行公司登記,那麼,它就是記名公司債券,反之為無記名公司債券.
(3)按債券有無擔保,公司債券可分為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信用債券指僅憑籌資人自己的信用發行的、沒有擔保的債券。擔保債券是指以抵押、質押、保證等方式擔保發行人按期還本付息的債券。其中,抵押債券是指以不動產作為擔保品所發行的債券,質押債券是指以其存單、有價證券、動產等作為擔保品所發行的債券,保證債券是指由第三者的信用擔保所發行的債券。
(4)按債券可否提前贖回,公司債券可分為可提前贖回債券和不可提前贖回債券。如果公司在債券到期前有權定期或隨時購回全部或部分債券,這種債券就稱為可提前贖回公司債券,反之則是不可提前贖回公司債券。
(5)按債券票面利率是否變動,公司債券可分為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和累進利率債券。固定利率債券指在償還期內利率固定不變的債券,浮動利率債券指利率隨市場利率定期變動的債券,累進利率債券指利率隨著債券期限的增加而累進的債券。
(6)按發行人是否給予投資者選擇權,公司債券可分為附有選擇權的公司債券和不附有選擇權的公司債券。附有選擇權的公司債券,指人給予債券持有人一定的選擇權,如可轉換公司債券、附認股權證的公司債券、可退還公司債券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持有者,能夠在一定時間內按照規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咸公司發行的股票;附認股權證的債券持有者,可憑認股權證購買所約定的公司的股票;可退還的公司債券,在規定的期限內可以退還。反之,債券持有人沒有上述選擇權的債券,即為不附有選擇權的公司債券.
(7)按發行方式,公司債券可分為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公募債券指按法定手續經證券主管部門批准公開向社會投資者發行的債券;私募債券指以特定投資者為對象非公開發行的債券,發行手續簡單,一般不能公開上市交易。
(8)按持有人是否參加公司利潤分配,公司債券可分為參加公司債券和非參加公司債券。參加公司債券指除了可按預先約定獲得利息收入外,還可在一定程度上參加公司利潤分配的公司債券;非參加公司債券指持有人只能按照事先約定的利率獲得利息的公司債券。
(9)按發行債券的目的,公司債券可分為普通公司債券、改組公司債券、利息
❷ A股沒有發行過可轉債的公司有哪些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❸ 新公司法中可以發行債券的有哪些公司
《公司法》
第一百抄五十四條 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證券法》
第十六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二)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四)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五)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核準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本法關於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❹ 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的規定有哪些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
(1)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凈資產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
(2)可轉換債券發行後,公司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
(3)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
(4)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還應當符合關於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除符合公開發行證券的一般條件外,還應當符合的規定包括:公司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5億元;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平均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凈資產額的40%,預計所附認股權全部行權後募集的資金總量不超過擬發行公司債券金額等。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應當約定,上市公司改變公告的募集資金用途的,賦予債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權利。
所附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應不低於公告募集說明書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和前1個交易日的均價;認股權證的存續期間不超過公司債券的期限,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不少於6個月;募集說明書公告的權證存續期限不得調整;認股權證自發行結束至少已滿6個月起方可行權,行權期間為存續期限屆滿前的一段期間,或者是存續期限內的特定交易日。參考資料:東奧會計在線
❺ 公司公開發行債券對該公司股票的影響有哪些
有沒有影響是要看它代表了什麼信息,不同的信息所對公司股票的影響不同。
❻ 我國的上市公司有哪些發行過可轉換債券
發行制過可轉換債券的上市公司有很多,例如(股票代碼):600010、600036、600291、600078、600352、600558、600782、600815、600859、600966、000002、000488、000709、000778、000960、000969
上述的只是傳統的可轉換債券,還有部分上市公司發行的是可分離交易式轉換債券。
對於補充問題的回答:上述所說的債券有部分的債券還在交易的,但有部分已經到期退市了,我只是記得大約有那些發行過。
股票代碼 可轉債代碼
000488 125488
000709 125709
000778 125778
000960 125960
000966 125969
600352 110006
600558 110005
600782 110003
600815 110004
600859 110008
600966 110007
❼ 公司債券和股票有什麼區別
你好,股票的投資目標是金融體系的關鍵投資者。股票買賣的成交率較高,價格行情轉變也很大,風險性相對性也大,可是預估的收益很高,因而吸引住了很多投資者投資股票。
債券指的是籌集資金者給投資者的負債直接證據,服務承諾在一定階段內付款承諾的貸款利息並期滿還款投資者的本金,是一種代表負債的商業票據。
盡管股票和證劵擁有相同之處,可是彼此之間的差別還是比較突出的,具體表現在好多個層面:
1、發售行為主體不一樣
盡管股票和證劵是籌集資金的方式,但債券外國投資者能夠是國家,地區公共性組織或公司;可是股票的外國投資者只有是股份制的企業。
2、收益不一樣
股票銷售市場的投資者都了解,股票是高收益和高危的投資新項目,選購前股票的股利分配收益率是不確定性的,股利分配收益也隨上市企業的營運能力而轉變。反過來,在選購企業債券以前,年利率是固定不動的,固定不動貸款利息能夠在期滿時得到。
3、經濟發展關聯不一樣
因為股票和債券的收益收益不一樣,銷售市場中的經濟發展關聯也不一樣。債券意味著企業的一種個人信用,股票意味著投資者針對企業的使用權,股票持有者立即或間接性參加企業的業務流程管理員許可權,但債券持有者沒有這類管理許可權。
4、本金還款不一樣
無論誰在在銷售市場投資,全是帶著本金運行的,債券是期滿付款投資者的本金,能夠本帶利的獲得還款;股票的本金轉交給企業得話,它就沒法取回了。在企業破產後,股票還必須查驗企業剩下財產的結算,本金當然不可以收購了。
5、風險性尺寸不一樣
一旦企業債券抵達結算期,借款人務必還款,不然債務人能夠由於不可以付款的原因,公布它早已倒閉。而做為投資的股票只有出讓。在企業有收支平衡的狀況下,才可以有權益的分派請求權。看得見股票風險性更大。
一切方式的投資都具備不一樣的風險性和收益。從左右差別人們能夠看得出,債券的投資目標和投資收益穩定,且買賣的成交率相對性較低,因而債券投資風險性比股票小。可是收益就比不上股票變大。無論你也是投資債券還是股票,挑選自身最想投資的就就行了。
股票市場中常會說的集合競價,一般就是指在當天都還沒賣價之際,可以依據前一天的收盤價格,及其對預測分析當天的股票市場,為此能夠鍵入個股價格,可是在該時間范圍當中,全部計算機主機鍵入的價格通常全是平等的,沒有必要按價格優先選擇及其時間優先選擇的原則來買賣,要想定下個股價格得話,能夠依照按個股的較大成交量的原則開展,這全過程就是說人們所了解的集合競價,而這時的這一價格就是說集合競價的價格。
集合競價標准:三個原則
集合競價只能考慮下列三個原則,才會產生買賣,換來講之,集合競價務必考慮的三個標准就是說這三個原則。
1.可保持較大成交量的價格;
2.高過該價格的買進申報與小於該價格的售出申報所有交易量的價格;
3.與該價格一樣的買家或賣家最少有一方所有交易量的價格。
超出2個申報價格就合乎所述標準的,成的交價格就是說未成交量最少的申報價格;假如依然有超出2個未成交量最少的申報價格與上秒你常說的相一致,交易量價格就是說其匯率中間價。
一般來說10元下列的個股,開盤價加0.1元授權委託比較適合。高過10遠的應用以下公式計算:
開盤價乘於0.015竟價+開盤價。
換句話說比開盤價高的1.5%的價格去撤單,通常全是能夠交易量的。開盤價出去以後能夠馬上開展授權委託。倘若耽擱一些時間得話,將會狀況就會產生變化了。因此說港股的實際操作,組織紀律性要主要來注重,把方案搞好,不可以臨時性隨便轉變。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