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可不可以出借,如果有的話,有什麼手續
股票就是你的個人財產,你要借給別人需要法律規定的。只能買賣賺取差價,不能借出的。
Ⅱ 解釋出借股票
出借者一般是長期持有股票的人或機構,由於某些原因短期不會將股票變現,所以會出借給做空者,同時,出借者一般不關注股價短期的漲跌,既然長期持有,何不借出賺些利息呢??
Ⅲ 做空借股票是和誰借如果股票真的跌了,出借股票的人不是虧了嗎
有些股票是不準賣的 所以股票漲跌他們都不賺錢 他們融券給別人 是收手續費的 就比如我借給你一樣東西 這個東西價值多少我都沒有買賣權 但是借給你 你要還給我 我收取你費用
Ⅳ 港股券商可以將個人客戶股票出借賣空嗎
港股券商可不可以將個人客戶股票出賣?出借控那要看具體的要求進行操作
Ⅳ 股票做空的時候,為什麼有人會借給別人做空呢,對出借股票的人有什麼好處嗎
買空賣空,只有特定有錢的機構才允許的,我國是這樣規定的
買空的時候我知道回是機構從機構借錢,借答完了之後還要還錢,手續費多少不知道。似乎一定的資產只可以接一定的錢
至於賣空不太了解。我記得以前剛剛允許買空賣空的時候,規定,好像把股票借給機構賣,機構只要在過幾天的時間購買會股票,還給券商就可以了,我記得明確規定,是沒有任何手續費的,也就是券商白白借給機構,機構還股票,券商沒有任何好處費的。
但是,賣空有2個好處:1.穩定了股指,不至於大起大落,比較平緩。2.這大大的增加了交易次數,實際上這個交易的普通費用還是給券商帶來了贏利性的好處的
Ⅵ 禁止個人出借股票賬戶是什麼意思
禁止個人出借股票賬戶是什麼意思?就是不允許把你的股票賬戶讓別人用。
Ⅶ 個人出借證券帳戶違法嗎
證監會在《關於清理整頓違法從事證券業務活動的意見》中明確指出:任何機構和回個人不答得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不得借用他人證券賬戶買賣證券。
出借證券賬戶違反了《證券法》,損害了投資者合法權益,嚴重擾亂了股票市場秩序。屬於違法行為。
《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及證券賬戶管理規則,在為客戶開立證券賬戶時,對客戶申報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的真實性進行審查,保證同一客戶開立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的姓名或者名稱一致。證券公司不得將客戶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提供給他人使用。
證券投資者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嚴格遵守證券賬戶實名制要求開立證券賬戶。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不得借用他人證券賬戶買賣證券。
對違法從事證券活動的行為,中國證監會將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Ⅷ 個人出借證券帳戶違法嗎
個人出借證券賬戶違法。
各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內》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及容證券賬戶管理規則,在為客戶開立證券賬戶時,對客戶申報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的真實性進行審查,保證同一客戶開立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的姓名或者名稱一致。證券公司不得將客戶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提供給他人使用。
對通過外部接入信息系統買賣證券情形,證券公司應當嚴格審查客戶身份的真實性、交易賬戶及交易操作的合規性,防範任何機構或者個人借用本公司證券交易通道違法從事交易活動。
(8)出借股票賬戶定義擴展閱讀
許多大的機構投資者實行證券出借計劃,將股票或債務證券出借給第三方,使投資者獲取微薄的額外收入。證券的借入者,通常是華爾街的金融企業,需要這些證券來建立空頭頭寸或者沖銷交易失誤。證券的出借者則收到作為抵押的現金以保證所出借證券的安全。
出借者對於抵押的現金支付比市場低的利率,並希望以較高的收益對這筆現金進行再投資。這種交易呈現出再投資工具的風險特徵。證券出借將整個交易置於風險之中來創造借人和出借資金之間的預期利率差價。
Ⅸ 股票能否出借出借股票的行為合法嗎
股票是一項資抄產,當然可以贈與襲,融資融券講的就是券商預先借出股票給股民,等一段時間後股民歸還同樣的股票,不過融資融券還沒有正式批准
你說的是個人和個人之間的出借,只要雙方合同規定:借出股票時的市值到時不管漲或者跌,所承擔的盈利和損失都有對方負責,那麼合同成立
如果你只想獲得收益,漲了你讓別人歸還贏利,那就失去公平,合同自動失效,反正不能便宜都讓你一個人佔了